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骨干教师考核条例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9-12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1.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师德修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立足本职、教书育入的敬业精神,不断探索、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遵循规律、讲究实效的求是精神。

  2.努力成为教书育人的专家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复合型人才,每年在组内或更大范围内作一次学术讲座(需提供讲稿等相关材料)。

  3.具有终身学习的自觉性,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努大奠定厚实宽广的业务基础;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每年至少研读一本教育理论书籍。(需提交相关的读书笔记、读书心得或论文)

  4.具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在教育教学中大胆改革、努力创新,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每年至少开一节高质量的观摩课。(需提交教案等相关材料)

  5.努力成为课题研究的带头人。每人应主持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积极主动完成各项研究任务,每学期提供该课题研究过程材料(计划、总结及活动记录等)。

  6.积极撰写论文。每年至少有一篇其中学科带头人至少两篇教育教学文章(千字以上)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市级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力争出版专著。(提供论文、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7.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按时通过省市现代教育技术考核以及各级普通话考核。

  8.关心青年教师成长。热情培养指导同学科的青年教师,三年内至少培养出一位在市级以上教学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教科研方面取得较大成绩的青年教师。

  9.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每学期至少向学校提交一份改进工作的建议。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中学货物采购管理办法    下一篇:中学科研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