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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检查制度之二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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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落实年级部管理,充分发挥年级管理委员会的作用,教务处重新修订和完善了我校的教案检查制度,对原教案检查方式进行了改革,出台了新的教案检查制度,本学期开始执行。
  1. 检查对象:
  高一、高二、高三各学科任课教师,信息课、体育课教师
  2. 具体要求:
  任课教师要按课时写出教案,教案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教学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难点、教学重点、教学方法、板书设计、
  作业留否。
  3.检查方式:
  由年级部主任责成年级委员会检查本年级教案,年级部主任负责将教案检查结果每四周报教务处一次。
  信息课、体育课教案由教研组长负责检查,由教研组将教案检查结果每四周报教务处一次。
  教务处采取不定期的方式抽查各年级教师教案。
  4、优秀教案评比:
  由年级管理委员会评比产生
  语、数、外每科产生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
  文综/理综各科产生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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