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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检查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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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领导要分别深入1~2教研组,每学期参加 2~3次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活动,定期检查集体活动记录,督促教师按时参加集体备课活动。
二、检查备课情况。每月抽查一次教师备课,特别是青年教师、新教师的备课、笔记,应认真查阅,看是否认真,是否规范。发现老教案或无教案上课的教师要及时教育、帮助,做好检查记录。
三、每学年举行一次评选优质教案活动,以求进一步提高备课的质量。
四、建立听课制度,中层以上干部每周至少3节,教研组长每周2节,教师每周一节。听课时认真做好记录,课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指出不足,提出建议,以便改进教学。
五、教研组长每月要检查一次本组教师的听课录,教导处每学期两次检查组长听课录,校长每学期检查两次领导的听课录。
六、负责教学的领导每学期要普遍检查学生作业1~2次,并从书写是否规范,份量是否恰当,难易是否适中,批改是否及时等方面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以改进工作。
七、语文数学作业要求每天批改,其它学科视情况批改,作文除少量可由学生互批互改、自批自改外,应全批全改,并认真写好评语,评语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和鼓励性。
八、为了解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情况,学校或不定期地在部分年级、部分学科进行调研考试或质量抽查,但次数应从严控制,考试的科目、年级由校长根据需要确定,不事先通知师生,不记分。
九、调研考试或质量抽查由教导处组织命题。聘请教研组长或经验丰富的教师参加,任课教师回避。题目要注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查,有灵活性较高的题目,但不出偏题、怪题。考试和阅卷由教导处指定人员参加。实行统一标准,流水作业,教导处要作成绩统计与试卷分析,并向校长报告。
十、每个教师在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后要认真填写质量分析表,作出成绩统计、试题分析,汇总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情况,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措施,反映学生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
十一、由教导处作出全校各年级的成绩统计,在每次抽查考试后两周内向全体教师作出质量分析,提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十二、学校领导要仔细阅读教师的质量分析表,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了解教师意见和要求,得到第一手资料,以利指导教学。
十三、教师要采取多种形式检查教学质量,如个别辅导,课堂提问、板演、作业、测验、考试等途径检查学生学习情况,以得改进教学。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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