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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上下班及门卫登记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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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职工上下班时间
  1、上午
  ⑴上班时间:
  ①早读课老师于市局规定的早读课时间15分钟前到达教室,行政值班人员于早读时间前30分钟到校;
  ②食堂工作人员在7:30前到校,购菜、验菜的除外;
  ③其余教职工在上午早读课结束前到校。
  ⑵下班时间:11:00(有第五节11:15),上第四(五)节课及食堂工作人员除外。
  2、中午静校时间:值班老师12:00进入教室,学生于12:15前进入教室。
  3、下午
  ⑴上班时间:下午预备钟之前到校。
  ⑵下班时间:5:00,食堂工作人员4:00。
  二、履行的手续
  1、上午、下午上班进校门均需要本人于规定到校时间前在校门卫处刷卡,在校内用餐的教职工也需要在规定到校时间前刷卡。班主任老师早晨还必须在班主任签到表上签到,傍晚下班前到相关行政人员处签离。
  2、教职工中途进出校门一律凭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再刷卡。
  3、校办公室每天上、下午2次将刷卡存储器数据读取转储汇总。
  三、考核
  必须如实刷卡,记录上班进门时间。如代人刷卡的每发现1次扣门卫和当事人10元。如错误记录包括时间不正确或未登记而中途进出校门的,每发现一次当事人及门卫当月考核扣10元,并记入教职工业务档案,作为其它考核考评、晋升职务的依据。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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