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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中层干部听课管理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5-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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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课的要求

  1、学校行政中层干部根据要求,每学期完成相应的听课节数。教务处中层干部听课不少于14节/学期,其他处室中层干部不少于10节/学期,鼓励行政中层干部多听课。

  2、行政中层干部听课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节(不包括本组安排的听课活动),不允许突击听课。

  3、听课要按规定作好记录,特别要有听课意见,要对被听课的教师进行反馈,反馈情况要做好记录。

  4、每月最后一次行政会后(周五)将听课本交分管教学副校长,周一领回。

  5、各处室中层干部应鼓励行政干事积极听课。

  二、听课安排

  1、中层干部听课应扩大听课学科的领域,考试学科和非考试学科都要涉及。

  2、被听课的教师应包括在编和聘任教师,教师的年龄结构应包括老、中、青,要多关注教学有反映和任教时间不长的教师。

  3、具体安排(以学期为单位)

  上学期:开学初第一个月重点听初一、高一年级的课;第二个月重点听初二、高二的课,第三个月重点听初三、高三年级的课。

  下学期:开学初第一个月重点听初三、高三年级的课,第二个月听初二、高二年级的课,第三个月听初一、高一年级的课。

  4、中层干部还可以根据教学反馈自由选择听个别教师的课以及教务处安排的专项听课。

  5、每学期教务处要在全校教工大会上对中层干部听课情况进行两次集中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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