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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各科室安全监管职责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8-09-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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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全校安全工作的过程管理,切实把我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教育局《忻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教育系统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忻教发[2013]38号)和《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意见》(忻教发[2013]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科室工作职责,坚持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进行了重新分解,现安排如下,请各科室按照职责分解,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以确保我校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一、忻州市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包年级领导组组  长:靳茂文      一年级 成员    郭志峰   童俊华副组长:李 爱     二年级          侯  宇   姜书平郝茂田     三年级          张丽萍   杨玉芳任万和     四年级          王东霞   田玉凤王丽莉     五年级          郑兰芳   刘丽清王玉柱     六年级          赵新慧   白  亮二、校安全管理委员会监管职责负责全校各级各类安全监督管理。

    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各科室、班主任、代课教师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

    指导学校加强学生校外活动的安全管理。

    协调配合交警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协调配合建设部门对学校工程建设,教学设施等安全监管与维修。

    负责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防疫安全、自然灾害安全、公共安全等管理教育。

    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排查、安全管理的统计分析、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事故的及时调查处理。

    三、忻州市实验小学各科室安全监管职责办公室分管领导:任万和责 任 人:侯  宇附带责任人:白  亮负责学校科室的安全工作,包括日常、节假日值班安排及突发事件的协调;负责家长信访活动的安全工作;负责其它各科室安全工作的协调。

    政教处分管领导:李  爱责 任人: 王玉柱附带责任人:杨玉芳负责对班主任、教研组长及全体同学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及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制定与监管。负责学生课外活动安全、集会安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的相关工作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班主任培训。

    1.具体实施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组织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月、周、日)活动每年不低于4次。

    2.负责学校的升旗、大型集会、外出参观、看电影、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3. 负责安排学校内部值周值班。

    4. 抓好护校队的组织、安排管理,配合值周领导和教师坚持每日对校内和周边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处理。

    5. 抓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学生违规违纪,并对违规违纪现象纪录、分析。采取措施预防学生打架等不良现象发生。

    6.做好安全责任书签发工作,并做好一日安全日志记录工作。

    7.审核各活动小组、外出活动等活动安全事宜,并评估活动的各个安全环节。

    8.制定大型活动、集会安全防范预案,做到安排详细,组织周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演练、升旗讲话、小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多方面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法制、心理、安全防范意识。

    10.做好师生的防病治病的管理工作和学校卫生工作,杜绝各类传染病在学校传播。

    教导处分管领导:王丽莉责任人:赵新慧附带责任人: 张丽萍  刘丽琴   童俊华  田宇凤1.负责学校教学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相关人员赋予一定的安全责任,做到责任到人,严密布置。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和相关规章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中,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岗双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安全工作制度,教师上课制度,实验室规范操作及使用制度,强化安全工作管理意识化,细化管理措施。

    3.具体做好课堂教学中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对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及时制止有碍学生安全的教学方式,特别是实验、电教和信息技术教育、体育课、美术课,教师要注意学生安全,并能认真巡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学校教学设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督促指导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包交通安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消防知识教育、用电安全,法制教育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生存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6.督促和指导各相关教师做好学生的课上安全工作,重视对体育教学和训练的管理,注意运动场地与器械的安全,确保课堂教学与业余训练安全。

    7.教师上课要准时进入课堂,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包括在教室、专用教室、室外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保证每堂课都有教师在场,保证在教学时间内有学生的地方必须有教师。凡因工因事未到岗教师,必须将代班教师安排到位。

    8.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积极协助校长,密切与其他部门配合,自觉加强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及时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问题,协助校长处理好学校的安全问题。

    9.一旦发生紧急事件,立即按应急预案做好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和及时上报工作。工作要及时妥善,周密细致。

    10.要认真排查本部门的不稳定因素,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讲清道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11.加强活动管理,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组织时首先要考虑安全,在安全保障的基础下组织活动。

    12.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本部门有上访迹象要及时向校安全委员会报告。

    门卫、保安、早、午巡逻人员分管领导:郝茂田责任主管人:姜书平   附带责任人:陈二林门卫:

    责任人:张昌亮门卫负责学生不在校时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会客、车辆准入放行、物品出入查验。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学校对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发放通行证,门卫凭通行证放行。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保卫部门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1.到学校家属院会客人员,需与被找人通话登记后,经门卫认定后方可进入。

    2.要严格执行学校管理的各项要求,按时开关大小门,严格登记并管理好外来人员及车辆,做好学校教师进出校园的登记管理。

    (四)车辆准入放行非家属院内车辆原则上严禁进入校园,特殊情况下需进入校园,必须请示分管领导或分管责任人,如准许进入,需下车登记情况后方可进入。

    (五)物品出入查验(非学生在校时间)1.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2.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师生及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4.认真做好学校信件、报刊等相关物品的登记、保管、发放工作,确保收发物品的安全。学校放假期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入校。

    保安责任人:赵建宇、孙丑林1.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及上下学时的安全事项,保证上下学期间校门外交通安全及其它意外事件安全。

    2.学生在校期间,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条,家长来接的签字条,保安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家长班主任签字存档备查。

    3.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并由来访人员电话通知到教师本人同意后,经保安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学校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5.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6.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学校。

    7.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安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8.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向师生推销商品。

    9.做到一日一巡查,并及做到信息上报迅速。

    10.负责学生在校期间门卫的全部工作。

    早、午巡逻人员责任人:刘爱萍负责早上、中午学生校园内安全工作,管理学生不良行为及危险游戏,排查在此时间内的一切安全隐患,做到发现及时,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

    班主任(班级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各班班主任1.密切配合学校、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3.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与学生共同商定,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学生集合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靠右上下楼。

    5.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

    6.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7.对本班学生外出校外开展或参加活动要严密组织,亲自带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8.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9.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10.做好早、午检工作,把每天的学生到校人数写在教室黑板一角,以便其他代课教师核对人数,同时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严防各种传染病暴发及学生因特殊情况未到校,要做到发现及时,上报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及时。

    11.组织管理、教育好学生课间、两操一活动、上下学路队和安全及各种活动安全等安全教育、管理,做到学生在校在眼中,时时事事有人管。

    12.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因不在岗出现问题负全部责任。

    13.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硬器和利器。

    14.学生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办理请消假手续,不得电话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要事后补实请消需假手续。

    课任教师:

    责任人:各学科教师1.对本堂课教学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2.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美术课等实践性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及班主任,同时想办法通知家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

    4.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5.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7.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8.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要负全部责任。

    9.上课要核对学生人数,防止学生无故旷课引发的意外事件。

    值周领导、教师:

    负责一周内所有教育教学工作,确保一周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监督检查一周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及时。因监管不力,疏忽导致安全事故,在当事的负主责的基础上,负监管不力的连带责任。

    室内课堂教学职责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4.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6.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7.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8.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9.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11.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避免学生出现意外事故要求教师时刻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对特异性体质、先天性疾病等学生要建立档案,必免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意外事故。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12.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硬器和利器。

    13.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14.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15.到专用教室上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室外课(体育课)1 .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 .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活动责任人:谁组织谁负责1.外出或5人以上不在教学时间内活动,必需要向所属部门申报,经同意后在活动中注意活动安全,如不申报或在活动中不注意安全,因过失造成安全事故,活动人负主要责任,所属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2.私自组织活动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主管部门负连带责任3.学校组织的活动,那个部门组织那个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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