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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8-12-1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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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符合《教师法》及教师职务系列《试行条例》规定的、具备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在职人员。

  送审论文鉴定不合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不合格者、普通话水平测试及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者不予考核。

  本学年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本年度考核范围:

  1、师德不合格、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参与赌博;2、被试聘或待聘;3、受教育局通报批评、党纪、政纪、法纪处分;4、累计病假六个月或事假一个月或旷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5、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累计一个学期及以上(政策许可或经县教育局批准的除外)。

  二、考核内容和记分办法

  职评考核近三学年德、能、勤、绩的情况。年度考核计当年度得分。

  (一) 德(20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记基本分20分。

  近三学年来,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校内集体活动的一次扣0.5分,扣分不封顶。

  2、闹不团结,有打架等损害教师形象行为的,按处理结果酌情扣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一票否决。

  3、使用教学忌语,在学生面前出现不文明行为的;两课两操、音、体、美、劳动技术课等私自移作他用。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一次扣1分,扣分不封顶。

  4、歧视差生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

  5、体罚学生一次扣0.5-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

  6、不服从学校分配、消极怠工或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扣0.5-2分。

  (二)能(28分)

  1、学历、计算机、普通话达标(3分)。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者加记1分。

  2、继续教育(1分)。近三学年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分的,记1分。

  3、备课(5分)。紧扣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要求,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制订教学计划,做到重点突出,难点分散,注意智能的培养和训练,按教材要求完成实验演示、学生实验、电化教学,教案齐备的记5分。按照教案的完整性和质量差异,酌情扣分。

  4、上课(6分)。由考核小组评定,一般控制在4-6分。

  5、作业批改(2分)。作业量适当的记1分,批改认真、及时讲评并督促学生订正错误的记1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按规定布置作业的扣1分,批改作业不认真的酌情扣分。

  6、辅导(1分)。辅导学生得法,转化后进生效果好,记1分

  7、名师、名校长(2分)。

  (1)县级名师、名校长记2分,市级记4分,省级记6分。

  (2)培养人选减半记分;同一对象按最高项记分,不重复记分。

  8、教师教学业务评比(5分)。教师基本功竞赛(全能)、优质课评比、说课评比、录像课评比、技能比武,获联盟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3分,三等奖记0.2分;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市级获奖按县级获奖2倍记分,省级获奖按县级获奖3倍记分;基本功单项竞赛(下水作文、课件制作等)降半记分。对于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奖项,由学校选送参加的降级减半记分。同一项评比(竞赛)按最高级记分,不重复记分。

  9、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3分)。校级(小学以中小为单位)一次记0.2,县级一次记1分,市级一次记1.5分,省级及以上一次记2分,最高记3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校级最多记1分。

  (三)勤(10分)

  1、出勤记基本分8分。病假累计每20天扣1分;事假每5天扣1分,扣完为止(法定产假、婚丧假等除外)。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旷课一节扣1分,扣分不封顶。满勤每学期加记0.1分。

  2、满工作量的记2分。不足工作量的按比例酌情扣0.5-1分。

  (四)绩(40分)

  1、教育效果(5分)。胜任班主任、团队工作,能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思想实际有计划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所任教班级达到良好班级集体或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效果显著、事例突出的记5分;其他视情况记2-4分。

  课堂秩序混乱,出现学生吵架等现象扣任课教师1-2分;学生有违法、严重违纪或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责任教师每人扣2-5分。

  2、教学效果(30分)。

  (1)、每学期各15分,以六个学期得分之和除以3为教师三学年的教学效果考核得分。

  (2)、教学效果考核分由两部分组成进行考核。第一部分,以期末考试的镇平均分为基数,基本分8分,每高1分加0.5分,每低一分减0.5分,最高分10分,最低得6分。第二部分,以本班前一学期均量值为基数,记基本分3分,每提高0.1加0.5分,最高记5分,每退步0.1扣0.5分,最低为1分。以这两部分考核得分之和为本学期教学效果考核得分。

  (3)、教学效果变动分的考核,如缺少前一学期的有效均量值,记基本分3分。

  (4)。任教两个班或两门学科及以上的记平均分,产假教师或无成绩记录的教师记其它学期的平均分。

  (5)。同一学科不同层次考试,以层次高的为依据。

  (6)。音、体、美等专职教师由考核组根据其平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与语数教师横向比较后酌情记分。

  3.教育科研(7分)。

  (一)论文   (5分)

  1.论文(课例)获奖

  有论文在国家级获奖的按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3、2.5、2分,省级记2、1.8、1.5分,市级记1.5、1.2、1分,县级计1、0.5、0.3分。论文获奖指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直接报送的低一个级别计分,按单位比例获奖的再降一个级别计分)。

  2. 论文(课例)的发表

  发表个人专著的计5分。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的3000字以上论文(不含准印证刊物、类似论文集的增刊和出版物、港澳出版刊物、面向学生的报纸等),一类二类三类期刊发表分别计1.5、1、0.5分。

  一类期刊须具备以下标准之一:

  ⑴期刊须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编制的《中国期刊方阵》目录中。

  ⑵期刊须是在北大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

  ⑶《中国教育报》中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

  二类期刊须具备以下标准之一:

  ⑴有国内统一刊号“CN  ××—××××/YY”的正式刊物。(其中“CN”后两位数为省市代码;两位数后的四位数为期刊序号;“/”后的符号为分类号,教育类报刊的分类号是G4)。

  ⑵国家级教育学术团体主办的、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

  ⑶浙江省《教育信息报》中的教育教学理论文章。

  三类期刊:

  ⑴本省市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主办正式内部刊物,如《浙江教育科学》、《金华教育》。

  ⑵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地方性教育类报纸。

  3.在《教研与师训》上发表文章的计分标准:“名师寄语”、“成长轨迹”、“科研平台”上的优秀课题以及其它栏目中3000字以上的论文计1分;其余论文、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育随笔等计0.5分。

  年度考核计分办法:当年本人总分值÷当年得分最高教师总分值×5,计算每位教师当年度得分。职评考核,计近三年平均分。

  (二)科研成果(2分)

  科研成果(课题)立项,执笔人按同级别论文三等奖计分;获奖,执笔人按同级别论文加倍计分,负责人按论文获奖计分,课题组成员按论文获奖分平均后计分;合格课题执笔人计同级别论文三等奖,负责人按同级别论文三等奖减半计分,其他成员不计分。最高计2分。

  (五)附加分

  1、担任职务加分。中层及以上干部连续任职满三年的记1分,不满三年的记0.5分。未完成本职工作或所负责的工作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不加分。连续三年担任班主任的加记1分,不满3年,每年记0.2分。担任学校语、数、英、科教研员,每年计0.2分。

  2、荣誉称号加分。获得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优秀党员、师德标兵、“春蚕奖”、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镇级记0.5分,县级记1分,市级记2分,省级及以上记3分;教坛新秀、劳动模范按同级1.5倍记分。其它单项荣誉称号减半记分(限于党、政、工、团、妇、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按最高级荣誉记一次分。最高记3分。

  3、辅导学生加分(5分)

  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的,学校组织参加的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优秀奖等不给分),此项5分封顶:

  (1)学科现场竞赛获奖的,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8分,三等奖记0.5分;市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2分,三等奖记1分;省级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8分,三等奖记1.5分;国家级获奖记3分。其它竞赛按同级学科现场竞赛获奖减半记分(同一竞赛记最高分,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优胜奖不给加分)。

  (2)县级团体(体育除外)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

  (3)体育竞赛以团体成绩为准,县级获奖记1分,市级获奖记2分,省级获奖记4分。

  (4)多名教师指导按实际工作量分配。

  计分办法:当年教师本人的得分÷当年教师个人最高的得分×5等于该教师当年得分,职评取三年得分的平均分。

  4、信息报道加分(2分)

  (1)《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浙江日报》《浙江教育报》,浙江省教育厅官网,中央电视台、浙江卫视发表,每篇计0.8分。

  (2)新华社、百度、新浪等大型综合网站,国家和省级非(1)报刊,《浙江日报》新闻客户端,浙江教育在线,教育之江微信每篇0.6分。

  《金华日报》《金华晚报》金华教育网、金华日报新闻客户端、金华教育微信发表,每篇计0.3分。

  浦江教育期刊、网站(包括视频)、微信,浦江广播电视台,浦江发布、浦江微讯、浦江新闻传媒,《今日浦江》、《浦江工作》《浦江政务信息》发表,简讯3条抵1篇。每篇计0.1分。

  计分办法:当年本人总分值÷当年得分最高教师总分值×2,计算每位教师当年度得分。职评考核,计近三年平均分。

  5、村完小任教加分。在石宅小学任教连续满三年的记6分,不满三年的每年记2分,下完小当年度再加计2分。学区走教减半计分。

  6.城区骨干教师支教,每年加计1分,外出交流(不包括学习)每年2分,进入本校交流的教师每年1分。

  7、教龄职龄加分。教龄每年加记0.3分,职龄每年记0.3分。

  8、年度考核加分。三年优秀的加记0.6分,二年优秀一年合格的加记0.4分,一年优秀二年合格的加记0.2分。

  9、任教2门及以上抽测类科目的教师(专职教师除外)每年加记0.5分。

  三、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为杭坪中小校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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