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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门房岗位职责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09-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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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准时到岗,做好交接班。(日班7.30分至16.30分,夜班16.30分至次日7.30分)

2.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做好上班时间内教职工进出校门登记工作,督促骑车师生进出校门,下车推行。除了正常教学期间的早上,学生其余时间进入学校,必须出示出入证。有特殊情况,与班主任和有关部门联系。

3.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做好会客登记工作。 要求:主动了解来访者的目的,与部门或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事情属实,填写会客单,允许来访者进入校园。教学期间,学校资源不对外开放。如有与学校事先联系好的单位和个人,须确认情况属实,方可允许进入。

4. 管理及使用好电动大门。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对劝阻无效强行入校者,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直至拔打110电话。

5. 对住校教师家属、亲友来校住宿,必须凭总务处开出的住宿许可证方可放人入校。

6. 管理及使用好自控电铃,若遇停电进行人工打铃,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7. 每天早上开好学校各大楼大门。放学后锁好各大楼大门,如发现教室、走廊、办公室有门窗、电灯、风扇未关,应及时补关,收降好国旗。

8. 收管好当天报刊杂志和教职工信件。对拿出校门的物品、器具等学校财物必须凭总务处的出门证,才可放行。

9. 搞好门房室内外清洁卫生工作。

10. 对没有履行好上述岗位职责,并造成事故,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将由学校行政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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