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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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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学生健康,防止因食物中毒给学生带来伤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学生食品安全工作,严防学生中毒事件的发生,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所有工作的首位。
  二、各班班主任、各位任课教师及其他教职工,发现学生有食物中毒迹象要立即把学生送往就近的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总务处刘合礼同志处。
  三、刘合礼同志了解情况后要立即报告总务处主任刘立群,由主任刘立群上报给分管后勤的陈良柱书记。
  四、分管后勤的陈良柱书记要把情况立即上报给校长,由校长上报中心学校和镇防疫站,由镇中心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和卫生局。
  五、对因了解情况重视不够造成的漏报、谎报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校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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