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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汇总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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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
  1.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3.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重要会议,主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文件。
  4.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创造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条件。
  5.与学校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指导督促条线的学校安全工作。
  6.组织协调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善后工作及做好重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本校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2.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指导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协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学校安全制度
  1.严格禁止格一切不安全行为,坚持做到不准乱动各种电气设备。
  2.不玩火、不吸烟、不进入烟花爆竹生产场地,不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师生私自到溪河、水库、池塘等处游泳,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4.严禁购买腐烂、变质的食物,严禁学生乱吃零食。
  5.严禁酒后骑车,严禁学生骑自行车载人,保证不出交通事故。
  6.学校图书室、仪器室、电教室要配置消防设施,并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7.各校应建立防火检查、巡查、值班制度。
  电教室安全制度
  一、不得随意移动,拆卸电教设备。
  二、严禁触摸带电插座。
  三、严禁非法删除或随意移动系统文件,确保系统安全。
  四、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计算机。
  五、未经允许,严禁非法使用未经查毒的软盘和光盘,防止系统受病毒侵害。
  实验室安全制度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阵地,藏有各种教学仪器和化学危险品,因此必须做好防盗、放火、防水、放毒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一、非学校自然实验室管理和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
  二、实验室门窗和锁保持完好,室内无人,随即关锁好门窗。
  三、实验室内注意放火,装备灭火设备。
  四、对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要妥善分开保管,储藏在安全地方。
  五、实验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防止事故发生。
  六、实验室下水道必须保持畅通。
  七、对毒品和腐蚀品实验完后将剩余药品收回,将毒液等处理好。
  八、危险品入库要验收,明确等级,入库后定期检查,严格管理,认真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帐、双人管锁。
  九、注意安全用电,各类电器定期检查,保证使用安全,每天上下班检查总闸启闭情况,用电器着火立即切断电源,用砂箱扑灭。
  仪器室安全制度
  一、增强安全意识,加强防范措施。
  二、针对各类药品的性质、特点,并根据不同的性质、危险特性分类隔离存放和保管。
  三、设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
  四、针对仪器的不同结构、性能、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震、防爆、防蛀、防腐等安全工作。
  图书室安全制度
  1.安全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时时有安全意识。
  2.不玩火、不吸烟、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物入图书室。
  3.认真做好图书室安全防护工作。
  4.按手续办好图书出借、归还,防止破损、遗失。
  5.在潮湿的天气,适时放干燥剂,防止图书受潮、腐烂、蛀虫。
  体育室安全制度
  1.体育器材要上架摆放,合理分类。
  2.搬出室外使用时,应注意安全,搬入室内时应摆放在原来的位置。
  3.体育室门窗要牢固,并注意上锁。
  4.期初应进行财产清点,期末进行清查,有破损的要及时替换。
  食堂安全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3.食堂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师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4.食堂从业人员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5.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6.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7.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有关人员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8.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9.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10.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1.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2.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
  1.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2.本校工作人员和学生出入校门,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等都应下车推行。
  3.本校学生上学或放学出入校门须佩戴胸牌,上课时段学生不得随意出校门,非上课日学生一般不准进入校园。
  4.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家长来校看望或接送学生,必须向门卫请示,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同意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敬请家长应谅解。
  5.外来人员进学校参观或办事,须事先与学校联系,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在门卫填写“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单”后,才可进入学校。
  6.事先未联系、也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的,谢绝进入学校,虽未事先联系,但后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的,填写“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单”后可以进入学校。
  7.外来车辆未经同意不准驶入学校。
  8.外来人员离校时,须把“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单”交给门卫后再离校。
  9.货物出门必须向门卫提交货物出门证。
  10.做好夜间值班巡查,发现异常情况,根据情节轻重及时向学校领导或派出所报告。
  大义中心小学处置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二、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报警程序:
  学校总务处、副校长室、校长室。
  (2)110.120等急救部门。


  (3)市教育局、派出所。
  3.处置措施:
  终止有关工作或活动,及时疏散、保护其他学生。
  (2)在现场的教职工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对受伤害学生进行紧急救治,或直接向应急联动中心求助,同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
  (3)学校主要负责人及时到达事故现场,积极组织开展救治工作。准确真实地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4)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受伤害学生,安排好受伤害学生的陪护工作。
  (5)保护好事故现场和各种证据人证、物证(含文字、声像等材料),避免事故现场遭到人为破坏;配合公安、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按公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据;落实公安、卫生部门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6)及时将意外事故告知受伤害学生家长,让学生的家长立即赶到现场;现场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向家长介绍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学校所采取的相应急救措施,并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
  (7)陪同学生家长前往卫生机构慰问受伤害的学生,陪同学生家长前往公安、卫生部门了解事故发生认定的结论。
  (8)如是殴斗事件,要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向“110”、派出所报警,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和大义派出所报警,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4.注意事项:
  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三、被盗案件:
  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报警程序:
  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校级领导、安全工作小组报警。
  (2)根据案情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接报后,安全工作小组成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报告程序:
  总务处、校级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根据事件情况报告“120”急救中心、地方防疫部门、市教育局。
  3.处置措施
  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学校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学校卫生室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3)由食堂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食堂。
  (4)立即组织教职工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陪护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班主任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要经过安全领导小组同意,还须要如实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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