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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长、好家长标兵评比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5-08-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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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好家长的评比条件:

  1、出全勤:“家长学校”中安排的每项活动都积极参加。

  2、守规范:能模范遵守《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3、热心教育:能积极配合协助学校,班主任及其他教师开展工作,自己的子女在校表现好或进步快。

  4、身先为范: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为子女做榜样。

  二、好家长标兵的评比条件:

  在评上好家长的基础上,对学校各项实验、改革寄以极大热情的支持者。

  评比办法:对照条件,班主任推荐,实行家教组织考核,按班内家长总数的20%的比例评出好家长,按6%的比例评出好家长标兵。

  三、奖励办法:

  校宣传窗张榜榜公布,参加学校休业式并授予好家长、好家长标兵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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