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第一条 为进一步整顿升旗仪式秩序,规范升旗仪式行为,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要求教职工全部参加升旗仪式,确实不能参加的提前向本处室、年级部负责人请假,各处室、年级部提前报督导室。
第三条 每周一第二节下课铃响后,迅速到操场集合站队,准备升旗。
第四条 各处室、年级部必须在指定位置集合,全体教职工按站位表站队。
第五条 升旗过程中,必须面向国旗,肃立致敬,不准闲谈、交头接耳。
第六条 升旗仪式结束,等学生出场后,全体教职工方可解散。
第七条 督导室对各处室、年级部进行检查,并把集合、站队、出勤等总体情况,上报校长室,通知各处室、年级部。
第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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