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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电教装备管理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7-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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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化教育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有效管理电化教育,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电教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校有关电化教育工作计划,参与、从事学校电化教育建设和管理工作。

  2、熟悉电教器材(包括设备设施)、教材的种类、性能和用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电化教育教学活动,协助教师运用电教手段上好课,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3、科学保管电教器材、教材,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保持电教仪器室和专用教室的清洁。

  4、及时做好新购新配电教器材、教材的验收登记,破损器材、教材的核销工作。建立完整的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监督电化教学计划执行,督促班级小电教员做好音像教材使用登记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6、根据学校电化教育需要,及时做好所需物品的请购、领取工作。及时向有关人员介绍新增电教器材、教材。

  7、积极组织、开展电化教育研究,自制电教教材。

  8、保管好电教仪器室和专用教室资料档案,及时准确地完成统计报表等各种表册登记。

  9、切实做好电教仪器室和专用教室的安全工作。

  10、离开电教管理人员岗位时,做好移交工作。

  二、电教器材、教材保管制度

  1、电教器材、教材范围是省教委颁布的现行电化教育配备标准的有关项目和附属设备、设施及自购自制的音像教材。

  2、电教器材、教材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

  3、为方便教学,有关器材、教材需落实到相应的处、室、组、人,相应部门和人员应向专管人员办理领用手续,实行谁用谁管,期初领,期末还。

  4、所有电教器材、教材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检查其完好情况。

  5、常规电教器材、教材应与电教专用教室分室保管,器材、教材分橱存放。存放器材、教材在符合科学性原则前提下,做到取用方便,陈列美观。针对不同电教器材、教材特点,采取防尘、防震、防压、防磁、防晒、防霉等措施,妥善保存好电教器材、教材说明书。

  6、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电教器材、教材不受损失。

  三、电教器材、教材登记使用制度

  1、学校每学期要制订电化教学计划,发动并鼓励教师用足用好电教器材和音像教材。

  2、教师要充分运用学校现有电教器材和教材,发挥其使用效益,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教师使用电教器材、教材应办理领用手续,用毕及时归还。当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告诉电教管理人员或报告学校主管领导。

  4、在电化教学中,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5、做好电教器材、音像教材使用登记工作,建立完整的使用档案,妥善保存好音像教材使用登记本,电教器材领用、借用登记簿,及时做好统计工作。班级小电教员做好音像教材使用登记,班主任做好登记本的发收和检查,电教管理人员将登记本收齐统计后,送教导处备查。

  6、电教管理人员要做好电教器材、教材的编号登记工作,建立完整的总帐、明细帐,准确及时反映增减结存情况。总务处一本帐,电教仪器室或专用教室一本帐。

  7、电教管理人员和教师做好赔偿、报损登记工作,记载与凭证相符,与明细帐、总帐相符。

  8、电教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做好电教教研活动的记载,做好电教器材的保养维修和自制音像教材的登记工作,以利学校查阅或考核之用。

  四、电教器材、教材借用、赔偿、报损制度

  1、电教器材、教材不得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挪作他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

  2、教师借用电教器材和音像教材须向管理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出具借条方可借用。教师所借器材、教材要妥善保管,及时归还。

  3、外单位因教育教学需要借用电教器材、教材,须填写借用登记表,并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按时归还。

  4、电教器材、教材收回时,管理人员应当面检查其完好情况。学期结束前,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电教器材和教材。

  5、外单位借用或个人因私任意借用电教器材、教材,造成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教师因工作需要领用或借用电教器材、教材,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查明原因,办好手续。因马虎大意,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坏的责任人员,应批评教育,并负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故意损坏的,要按情节给予照价赔偿甚至加价赔偿的处理。

  7、电教器材、教材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努力修复。如不能修复,应做好报损、销帐工作。报废器材原则上要拆下零配件供维修用。

  8、报损或赔款减少的电教器材、教材,应填写“学校仪器减少凭证”由学校领导审批,给予销帐。报损情况应报电教管理部门备案。

  五、电教器材、教材保养维修制度

  1、电教设备的保养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管理和使用人员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经常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领导要定期检查和询问设备的保养情况。

  2、对电教器材要经常、认真地做好清洁工作,每台设备应备有防护罩,用以防尘、防晒、防潮湿。对音像教材要定期倒片、及时装盒,放于通风干燥处,防止霉变。

  3、电教器材的机械部分要定期擦洗、加油,磁头部分要定期用清洗带或清洗剂清洗,用消磁器消磁,对光学部分要定期清洗。

  4、经常检查和注意电教器材的运转情况,防止配件丢失,防止各种部件松动、损坏,防止不应有的磨擦,防止碰撞。

  5、电教器材出现故障时,要立即关机,停止使用,并报请主管领导,送交技术部门或维修部门检查,切不可继续工作,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6、贵重设备损坏后,要由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检修,切不可私自拆卸。

  7、检修时要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检修记录要载入设备档案。

  8、送交专业维修部门修理的设备,要由管理人员负责送修和取回。取回后要认真验收,不得积压堆放,影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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