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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老师工作职责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12-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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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老师主要负责住校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良好的生活习惯主要包括按时起居,整理内务,认真值日,文明礼貌,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等。

  1、生活老师负责全校宿舍日常管理工作,向学生处负责。

  2、按照各岗位管理职责,督促、检查、指导和评价所属工作人员工作。定时召开生活老师会议,总结工作,提出要求。

  3、认真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指导学生合理的正确的寝室生活,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4、检查和评价各寝室、各住校生的情况,对出现的旷寝晚归、损坏公物等违纪行为进行及时的处理并上报学生处。

  5、抓好宿舍的内务卫生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一全二齐三净,即床单铺全,被褥叠放和物品摆放整齐,地面、窗户、墙面洁净。

  6、负责宿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备品的登记、发放、回收和赔偿处理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设施设备安全,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7、注意防火、防盗,经常巡视楼内外。教育学生不吸烟、不点蜡烛、不用煤油炉、不使用禁用电器等,贵重物品和钱财不要放在寝室内,以免丢失。出现校外闹校或其他重大事件时,要及时报告或直接报警110。

  8、负责住校生的编寝、编卡工作,掌管好寝室备用钥匙。

  9、认真做好宿舍值周工作,负责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

  10、指导学生会宿管部工作,保持和班主任的工作联系,做好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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