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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4-02-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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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来源 初中教师网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办法。

  一、完善评审推荐制度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具体评价标准、评审推荐机制,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规范评审推荐程序,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推荐质量。进一步强化师德要求,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向优秀人才倾斜的正确导向,实现职称评审由重学历、资历向重贡献、实绩转变。

  二、规范推荐程序

  (一)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及考评细则每年征求教工意见修订后并公开,让教师明确。

  (二)做到申报条件公开。在学校内公开中、高级职务申报的基本条件。

  (三)岗位公开。学校认真贯彻岗位设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学校与县教育局和人社局职改办审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专业技术空缺岗位核定当年推荐数额,并在学校进行公示,做到岗位公开。

  (四)个人申报。根据公示的专业技术岗位和中、高级职务申报条件,申报人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印证材料。

  (五)民主测评。经审查具备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必须在学校职工大会上述职,接受群众评议。述职内容包括任教班级和课程情况、工作量、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教学效果和教育教学科研等。全体教职工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推荐,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结合考核情况、民主测评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六)业绩公示。学校将拟推荐人员的《评审表》内除涉密外的主要内容及主要业绩在本校醒目处公示7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结果上报县教育局。

  (七)诚信承诺。申报人及业绩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如实填写相关表册,学校与申报人签订《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后,所有评审材料由学校办公室统一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完善评价办法

  学校在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推荐评价中,重点考核评价以下内容:

  (一)师德师风。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全面实施师德考核。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师德考核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有师德“一票否决”情况的坚决不予推荐。

  (二)教学效果。重点评价申报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承担的工作量。申报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直接从事教学工作,其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的平均工作量(校级领导其教育教学工作量应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或者每周任教至少4课时)。申报者的申报学科和任教学科应一致,其教学质量在各类教学质量评价中处于领先地位。对县上统一考核的学科在上学年期末教学质量评估中排名靠后的人员原则上当年不得推荐评聘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育人效果。重点评价申报者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特别是担任班主任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或其经验(论文)在全市、县交流(比赛)中获奖的教师,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教研效果。重点评价申报者具有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设计并承担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及时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方面的情况(具体要求见川人办发〔2005〕57号文件)。

  (五)支教工作。有在完小或村校任教(支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学校职称申报推荐方案和量化评分办法,严格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和处理申报推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职称评审领导小组(7-11人)由单位行政领导和人事、教务、教科部门负责人,以及师德高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代表组成。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五、完善方案,建章立制

  学校根据上级精神制定完善本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和量化考评细则,工作程序和考评内容尽可能做到硬化、细化和量化,增强客观公正性和具体操作性。每年7月底前完成方案修订,并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原则上不在职称推荐申报工作期间修改评职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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