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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岗聘任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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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积极推进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学校和教师的双方权益,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并根据县教育局对教师队伍实行改革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 聘任原则
  因事设岗,依岗定员;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任人唯贤,择优聘任;统筹兼顾,合理流动。
  二 聘任程序
  1.校委会聘任年级主任;年级主任签订责任书。
  2.年级主任聘任班主任;班主任签订责任书。
  3.班主任填写选择学科教师的意向表。
  4.学校公布各班班主任名单及岗位设置情况。
  5.学科教师填写选择班级意向表。
  6.校委会根据学校师资情况和各班双向选择意向表统筹安排。
  7.公布聘任结果。
  三 细则
  1.聘任形式:聘任、待聘、分流、解聘。
  2.聘任期限:一学年。
  3.岗位设置:
  (1)班级设置
  (2)教学岗位
  语、数、外、理、化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二、高三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一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三班课程;体育教师原则上每人带8班左右课程,音、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每人可包年级课程。校委会及年级主任将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3)其他岗位
  4.关于年级聘任的规定
  (1)教职工双向选择分两个阶段先后进行。第一阶段为高三选择阶段,高三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上一届和本届教师。第二阶段为高一、高二同时选择阶段,高二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本届教师、原高二待聘教师和上一届高三待聘教师。高一年级双向选择对象来源为:a原高三年级待聘教师 b原高一、二年级待聘教师 c当年新招聘教师或新调入教师(高一年级确保聘任新教师一年)
  (2)语、数、外、理、化、高三生物等各科教师原则上不跨年级任课。
  5.关于落聘、解聘的规定
  (1)落聘。经三个年级双向选择未被聘上的教师属待聘教师,由校委会根据学校其他岗位情况,征求本人意见,调剂安排处理。因岗位不够无法安排工作者或拒不接受安排者,视为落聘(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48周岁待聘者,由校委会统一安排工作,若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落聘)。落聘者若为有财编教师则作为分流对象,并报告局人事股;若为无财编教师,则予以解聘。
  (2)解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方案,对受聘年级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不合格,将解除其受聘职位,即为解聘。校委会可以对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解聘:
  1年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事故(安全、斗殴、寝教室财产损毁严重,乱收费,乱订资料)频发或者在黄冈统考中,连续两次半数以上科目在全县位居末位的,或一学年学生流失率超过3%的,年级主任将被解聘。
  2班级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事故者;或者在年级统考中,班级连续两次半数以上科目踩红线的,班主任将被解聘。
  3一学期内教学评价连续两次被学生评为不合格者,并且教育教学效果也差,或一学期内连续两次踩红线的,学科教师将被解聘(无同类比较班级如特长班及新课改高一、高二政、史、地、生等学科教师依照说明b项处理)。上学期解聘人员,在下学期作待聘处理;下学期解聘人员只能参加低一年级选聘。
  4学年内因解聘或其它原因(如学校工作调整需要等)造成空缺岗位由校委会统筹安排。
  说明:a教学评价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评价办法:所带班级全体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
  调查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
  满意率×100+基本满意率×80-不满意率×20=评价得分
  b无同类比较班级如特长班及新课改高一、二政史地生等学科教学比较得分低于70分的学科教师将被解聘。
  比较得分=某班该学科统考综合分÷平行班该科前三名综合分平均分X100
  (无同类比较班级取相近情况班级做为平行班进行比照,如特长班和文补班与同年级的文科班作为平行班比照。)
  (4)本制度解释权归校委会。
  (5)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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