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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工作职责之二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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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自觉地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不讲价钱,不拈轻怕重。

2、开学初在通读教材基础上,根据教学大纲,教材要求,考试大纲,安排好教学进度,做出提高教学质量的计划,把握教学目的、重点和难点。

3、认真备课,保证备课提前量,按要求写好教案,不备课不能上课。

4、认真上好每节课,不随意停课、串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压课,课堂教学要做到目的明确,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知识准确,教法得当,语言简练,板书规范,实验技能熟练,效果良好。

5、积极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每学期都要确定自己的教改专题,大胆认真实践,不断总结提高,期末写出论文。

6、每学期结合教改题目上好一节公开课,除按常规要求外,对知识的处理、教学方法等要有特色。

7、按要求每周至少听一节课,并且做好记录,认真参加评议,及时交换意见,积极参加学术讨论和教研活动。

8、按规定留作业,批改要做到及时,认真,有记录,有分析意见,保证批改数量,每周讲评一次。

9、自习时间按规定下班辅导,以个别辅导为主,面向中差生,辅导时不能讲新课。

10、加强对学生平时成绩考核,按规定做好课堂提问和平时记分,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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