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公物共管协议 |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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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加强班级公物管理的力度,教育学生爱护班级公物,减少公物损坏情况的发生,特制定班级公物共管协议: 1、学校公共财务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有财产,人人都有保管、爱护的责任。 2、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产的好习惯。 3、实行公物管理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划(画)或故意损坏,教室的灯、风扇、开关、多媒体等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节约用电。 4、学生如损坏公物,应加倍赔偿,教室内的公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有意损坏公物的学生不能被评为“阳光少年”或其他荣誉称号,班内公物如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被评为先进班级。 5、教室公物要登记造册,总务处和班主任各存一份。 6、教室内的公物任何人不能擅自拿走或出借。 7、放学后应关好灯、风扇、关锁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的公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班级负责赔偿。 8、学期结束时学校将对各班公物管理完好的班级进行奖励。 9、班级公物共管协议一式两份,班主任和总务处各存一份。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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