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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午休管理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9-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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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学生午休管理,有利于师生更好地工作和学习,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午休纪律

  1.午休时间:12:50—2:00

  2.住校生在宿舍楼A区和B区,通校生在教学楼5楼。各人必须在自己床上休息,不得占用或与他人共用床位。

  3.午休时间宿舍进行封闭管理,午休预备铃响后,宿舍大门一律关闭,宿舍保持安静,上下楼梯必须脚步轻轻。任何同学不得利用午休时间在宿舍洗澡、洗衣服、闲聊、听音乐,更不得有追赶吵闹、串门等严重影响同学休息的行为,违者将严格按照住校生管理制度予以处理,严重者将受学校纪律处分。

  4.如有特殊情况,上下楼梯必须脚步轻轻。

  5.午休结束铃一响,全体同学应迅速起床,整理好内务、离开寝室,准备下午的学习,严禁提前起床。

  6.不需午休的同学必须在阅览室看书;不准进超市,不准在校园闲逛,不准在运动场活动,不准提前进入教室。

  7.学生在午休期间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规违纪的学生、不服从教师管理的学生,一经核实,学校将按照校规校纪予以严肃处理。

  二、班主任、值周老师、生活老师、保安的工作职责

  1.班主任必须安排寝室长按时清点就寝人数,不在寝室午休的必须登记,弄清未到学生去向,并如实记载。班主任轮流值日,实行签到制,不能擅自提前离岗。

  2.值周老师必须按时到岗,负责管理午休纪律,处理突发事件。中途不少于一次纪律巡视,并如实记载巡视情况,检查结果纳入“文明班级”“文明寝室”考核。不能擅自提前离岗。

  3.保安负责治安巡逻。政教处人员和年纪组长负责检查、督促班主任、值周老师到岗履职情况,每天及时把值日情况登记表交到值周组长处。

  政教处检查安排:

  周一:李志勇     周二:郭莲花     周三:杨建宁

  周四:姜丹丹     周五:冯绍开

  4.如遇偶发事件,应妥善处理,并及时与政教处联系。如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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