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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科研考核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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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是衡量一所学校办学水准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衡量教师业务素质的重要标准之一,结合我校教科研实际,本着鼓励为主,适当奖励,着眼发展的原则,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1.全校教师按下发发帖名单顺序每学期至少上交一篇不少于500字的

帖子,提倡能写的中青年教师多写多发,超过两篇的每篇奖励10 元(前提是不能网上下载或抄袭)。

2.论文在国家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奖励300元,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每篇奖励200 元,在苏州大市级刊物发表每篇奖励100元。本市级发表每篇奖励50元,个人奖励封顶1000元。(论文评比获奖同样)。

3.教师指导的学生作品在省级及以上发表每篇奖200 元,在大市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奖励100元,本市级发表每篇奖励50元。奖励以最高等奖奖励,多人参加不累计。(获奖同样)。

4.各教研组或备课组如有体现集体智慧的优秀教案或课改实践发表或获奖,省级及以上每篇奖300 元,大市级每篇奖励200 元,本市级每篇奖励100元,多人不累计。

5.在学校文学社投稿的教师及教师指导的学生作品一经采用,学生每篇奖励5元,教师每篇奖励10元。

6.积极参与学校教科研,特别是学校科研课题的,如果有与该课题有关成果发表或获奖,将在上述有关的奖励的基础上每篇再奖50元(如:按省级标准是200元,但因与学校课题有关,则奖励250元),如没发表,但有相关成果上交教科室,每篇奖50元。

7.中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一学年无一篇论文上交到教科室,近二学年内无论文发表或获奖的在年终考核中扣5分,45岁以上的在近三年中无论文发表或获奖的在年终考核中扣5分。(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放宽要求

8.一学年中没完成发帖基本任务的(两篇,1000字以上)和期末教学小结(两篇,各1000字以上的),在年终考核中扣3分。

9.本教科研考核列入年终岗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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