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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守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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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守则

1、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以帐物相符。年终将一年的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阅览室保持室同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4、借阅图书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闪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

5、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阅览时要重视检查是否有人损坏报刊。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6、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和阅览的图书报刊,如有遗失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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