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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科工作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5-10-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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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公寓管理科在政教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政教处主任、副主任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校内职级评定、优劣等级评价,工作人员应无条件接受并努力做好主任、副主任安排的一切工作。一、学生公寓管理科主要职责

  1、学生公寓管理科科长全面负责本科工作的安排、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自身及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情操,指导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全体人员要关心爱护学生,积极主动地为学生服务,讲究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各类矛盾,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3、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住校生的住宿事宜,按规定做好入宿、出宿工作。

  4、做好公寓的安全保障工作。按时开门关门,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经常检查床铺门窗、消防设施、用电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随时教育学生不在宿舍内私扯电线、点蜡烛、用电器设备、玩易爆易燃易伤人物品;熟悉消防知识,熟练运用消防器材;及时记录、汇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及时清查住宿人员,做到午休晚休两次清点住宿人数,对旷宿人员要及时通报、反馈、教育;早晨及下午起床铃响后,要督促学生起床,对于因病需留在宿舍的学生应通知班主任办理有关手续。

  6、督促学生按时作息,管理好休息纪律,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7、及时清理垃圾,搞好卫生清洁工作,督促学生搞好内务整理,保持公寓的静、洁、美,能随时接受各类检查。

  8、及时制止学生在公寓的违纪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及时发现、调查、处理、记录、上报公物损坏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各类维修。

  9、及时做好住宿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10、对各班住宿情况及时作出综合检查和评估,每天两次检查公布各宿舍的卫生、纪律、出勤、内务整理等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主管部门。

  11、组织评选文明宿舍,做好住宿生工作档案和住宿生档案。

  12、做好政教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公寓管理科工作纪律

  1、全体人员要遵守“合作、公正、友善、诚信”的工作信条,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求实务实”的工作精神和“奉献敬业”的工作态度。

  2、全体人员要以服务为宗旨,尊重服务对象,关心爱护学生,讲究工作方法,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又要热情和蔼、耐心周到,做到不徇私、不发火,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3、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全体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尊重领导,遵守校规,服从安排,勤恳工作。

  5、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班,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严格履行上下班交接手续;凡出现空岗、睡岗及其他管理责任事故的,应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6、有病有事要做到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半天之内要经科长批准,一天之内要经主任批准,三天之内要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要经校长批准。

  7、实行24小时轮班制,科长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正常上班,其他人员分两组轮班,每天早7点办理交接班手续(包括节假日),因病因事需换班者必须经科长批准。

  8、上班期间严禁从事喝酒、打牌、打麻将等活动。

  9、严禁私自向学生兜售商品,禁止面向学生的一切经营活动。

  10、严格遵守学校的其他规章制度。

  11、除学校安排的加班外,值班一律不算加班,工作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安排。

  三、学生公寓管理科考核办法

  1、坚持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服务对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考核内容:

  (1)个人修养:(10分)包括政治思想、精神境界、品德素质等。

  (2)工作态度:(30分)包括敬业精神、服务与服从意识等。

  (3)工作水平:(30分)包括方式方法、有无工作事故等。

  (4)考勤:(3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工一个值班日(24小时)扣10分(不足12小时扣5分,超过12小时扣10分);旷会及缺席学校或部门组织的其他集体活动一次扣5分;请事假一天扣5分;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或卫生室证明,否则按事假对待每天扣5分;30分扣完为止。

  3、考核形式:

  (1)考评小组由政教处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学生公寓管理科负责人、级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考核成绩:主要考核个人修养、工作态度、工作水平三项,满分70分,占总成绩的70%。

  (2)出勤考核:由科室负责人记录考勤,每月向主任汇报一次,满分30分。

  (3)政教处每周至少应对保卫科全方位不定期抽查一次,抽查结果作为奖惩和考核依据。

  (5)考核成绩=考评小组考核成绩+考勤成绩

  (6)工作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安排在下一个月的1—3号进行。

  4、职级工资发放办法:

  (1)每月考核成绩和工作责任事故为发放工资的主要依据。

  ①月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并且无责任失误,职级工资全额发放,可由处室负责人向学校建议增加一级浮动职级;

  ②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工资全额发放;

  ③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下的,每缺10分(不足10分的按10分计)扣机动工资10元;

  ④出现工作责任事故从结构工资中另行扣除。

  (4)出现下列工作责任事故,从结构工资中直接扣除:

  出勤:迟到、早退:          扣5元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扣20元

  会议:迟到、早退:          扣5元

  旷会:                扣10元

  工作失职:

  ①仪容不整、语言不文明:         5元/每人次

  ②值班室及公寓门内外杂乱不洁     5元/每人次

  ③学生带饭菜进入宿舍              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④检查有失公正、数字统计不准或成绩公布不及时的,扣当事人10元

  ⑤走廊、洗刷间、厕所不洁,10元/每人/次

  ⑥未及时发现公物损坏、床铺门窗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或已经发现而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扣值班人员10元

  ⑦卫生清理不及时、学生内务整理混乱未及时督促纠正或学生休息纪律混乱而未加管理制止的,发现一次扣值班人员10元,出现长期混乱而又未加整顿的扣科长50元

  ⑧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安排学生住宿或留外人住宿的,扣当事人10元

  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而使闲杂人员进入宿舍的,扣值班人员1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事故的,视情况分别扣值班人员和科长50—100元

  ⑩空岗、睡岗、酗酒、打牌、打麻将等违规事件的,每次扣科长工资20元,扣值班人员40元

  11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事故的,视情况分别扣值班人员和科长50—100元

  12、对职责范围内的校园违纪现象视而不见或管理失当者,每次扣值班人员10元

  13、工作台帐不健全的,扣科长工资20元

  14、出现其他工作失误,将视情节扣款;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者,加重处罚。

  凡由学校领导及上级领导查到的,以上所扣款项一律归学校所有;凡由科长查到的,以上所扣款项留在生管科做奖励基金,由科长视人员表现发放奖金。

  (5)学校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能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处置使学校免受损失的,每次视情况奖励值班人员50—100元;有重大立功行为的,另行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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