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教学工作考核与奖罚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2-09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根据校情、教情、学情等客观现状,为了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教学工作积极性,促使教育教学质量持续上升,促使教学质量迈上新台阶,特修订《县功初中教育教学工作考核与奖罚制度》。

  说明:1、参与成绩核算人数的确定:以本年级内最低班级考试人数比率为基准,计算各班参与核算的人数(不再考虑其它因素)。按总分取高分段学生成绩参与核算。其中:

  班级考试人数比率=班级实际考试人数/班级本学期初报到人数(由教务处核定)班级成绩核算人数=年级最低班级考试人数比率×班级本学期初报到人数2、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每学期期末考试未获得教学质量奖的教师不能被评为“教学标兵”。

  3、本制度从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执行。

  一、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办法1、教学常规(20分):

  ⑴量化因素及赋分标准:

  ① 教案2.5分② 作业2.5分③ 上课2.5分④辅导检测1.5分⑤计划总结1.5分⑥教研活动1.5分⑦平时检查8分(按扣分项扣分)。

  ⑵具体赋分办法详见《县功初中教学常规要求及量化细则》

  2、教学成绩(60分)1、科任教师赋分标准:

  (1)联考文科(语、英、政、九史)高于或等于校内年级平行班均分者得30分。高出0—3分(含3分)者,每高1分加0.2分; 高出3分(不含3分)以上者,每高1分加0.4分; 低于0—3分(含3分)者,每低1分扣0.2分; 低出3分(不含3分)以上者,每低1分扣0.4分。

  (2)联考理科(数、理、化)高于或等于校内年级平行班均分者得30分。高出0—5分(含5分)者,每高1分加0.2分; 高出5分(不含5分)以上者,每高1分加0.4分; 低于0—5分(含5分)者,每低1分扣0.2分; 低出5分(不含5分)以上者,每低1分扣0.4分。

  (3)统考科目(七八年级历史地理生物)高于或等于校内年级平均分者得30分。低于0—3分(含3分)者,每低1分扣0.2分; 低出3分(不含3分)以上者,每低1分扣0.4分。

  (4)考查课(体、音、美、信息技术、综实、校本综合)由教务处根据教案(占10分)、上课与学生反馈(占13分)、期末检测(占6分)三方面量化考核赋分,满分共计29分。如遇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比赛、竞赛、展示等活动中的总体排名为参评依据(西山北片区四校),第一名给辅导教师加1分,第二名给辅导教师加0.5分。

  (5)成绩核算办法①每学期总分60分,期中、期末各占30分。

  ②统考科目:带两个以上班级者取平均值;带同课头、同层次(同年级、同水平)、双班及其以上班级者,若所带班级成绩列第1名起连续名次者,取第一名成绩核算考核成绩。

  ③教学成绩加分(联考学科组获得四校第一、二名加分):若联考学科组获得四校第二名,给学科组每位科任教师在教学成绩总分中加0.5分;若联考学科组获得四校第一名,给学科组每位科任教师在教学成绩总分中加1分。

  ④统考科目和考查课:统考成绩×80%+常识课成绩×20%。

  2、未代课人员,依据工作情况,由所属处室制订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结合教学人员的量化得分按比例折合,核算个人考核得分及教学质量奖。

  3、管理人员兼课者:成绩由两部分组成,教学效果依照科任教师考核办法实施,管理部分依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实施,各占30分。

  4、说明⑴在“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的前提下,教学工作量化考核成绩做为评选“教学标兵”的唯一依据,也做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职称评聘、年终考核中相关项目的赋分依据。

  ⑵ “教学标兵”评选按全校量化考核成绩总分取前30%人员,同等情况下向毕业班教师倾斜。

  二、教学质量奖罚方案1、校内名次奖罚(1)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列校内第一、二、三名者,分别奖励150元、100元、80元(如若第三名与第二名、第二名与第一名平均分文科差距在5分(含5分)、理科差距在7分(含7分)以上的只奖励第二名、第一名,不奖励第三名)。七、八年级历史、地理、生物奖励校内第一、二名,分别奖励100元,80元。

  (2)若平均分列校内最后一名,罚班级任课教师30元(七八年级历史、地理、生物列最后一名,罚班级科任教师10元)。

  (3)虽然班级平均分列校内最后一名,但学科组在联考四校中名次在第1、2名,该科不受罚。

  (4)九年级若分层设班,实验班奖励第一名,奖金150元;其余班级奖励第一、二名,分别奖励150元,100元。

  2、联考学科均分奖以期末四校(县功初中、新街中学、赤沙中学、香泉初中)联考校际间各个联考学科的名次为评比标准,列联考平均分第一、二名的学科组受奖,名次列四校最后一名的学科组受罚。

  ① 若学科组均分列四校第二名,奖励该学科组每班80元;② 若学科组均分列四校第一名,奖励该学科组每班100元;③ 若学科组均分列四校最后一名,处罚该学科组每班20元。

  ④ 学科组任课教师在分配奖金时,按班级平均分由高到低分等次适当拉开差距,具体由教务处根据期末联考成绩核算到科任教师本人。

  说明:(1)、带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及两个以上课头者,质量奖按单班核算,累加;处罚也按单班核算,累加;(2)、期中考试只考核教学成绩,不核算教学质量奖;(3)、体、音、美、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校本综合科任教师及不代课人员质量奖,参考教学人员质量奖获得比率,依据考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评定质量奖。

  3、学习优胜班级奖学习优胜班级评选办法①评选依据:

  根据期中期末两次考试中联考科目班级的总均分排名奖励年级总分第一名 (期中总均分占40%+期末总均分60%)。

  ②奖励办法:

  七、八年级组第1名,颁发资金500元,由班级依据分科成绩进行发放。九年级实验班第一名、普通班第一名奖励500元。

  4、中考成绩奖①基础奖若中考总均分名列四校第2、1名,九年级任课教师每人奖励200元、300元。

  ②升学奖宝中每正式上线一人奖励5000元;实验班考入虢中统招生每1人奖励50元;普通班应届生考入虢中统招生每1人奖励2000元;普通班考入普通高中统招生每1人奖励50元。

  5、教学质量奖若本学年度教学质量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学校将依据财力对全体教师予以奖励。

  三、教科研奖①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课件、教学设计等比赛活动,或在刊物上发表文章,不论篇数,按级别奖励,区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80元;省级以上奖励100元,不累加,每学期取最高等次奖励。

  ②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以文件为准)或者指导学生参加各种征文活动或科技创新大赛获奖,给辅导教师按获奖学生人数发放奖金,具体标准为:区级20元/人;市级50元/人;省级以上100元/人。级别认定以活动组织单位为认定标准。

  四、学优生及进步生奖励办法1、奖励依据:

  学生个人期中、期末统考总分(七、八年级史地生除外)2、奖励办法⑴分别奖励年级学习标兵(总分前15名)、年级学优生(总分前16-45名)和班级学习进步大的学生(每班2名)。

  ⑵期中只颁发奖状并通报表扬,期末颁发奖品和奖状并通报表扬。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教学常规要求及量化考核细则    下一篇:初中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