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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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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勤奋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成绩优秀。
  3、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待人诚实,乐观自信,讲究卫生,劳动积极。
  4、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体育锻炼,成绩优良。
  5、优秀学生干部一贯关心集体,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深受同学好评。
  二、要求:
  1、三好生、品学兼优生、优秀学生干部操行等第必须是优。
  2、小学部学生各科成绩全优(含体育)。
  3、初中部学生语文85分以上,数、英、物、化均在90分以上,其它学科成绩均为优良,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
  4、三好生、优干总数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5%(小学部)和20%(中学部)以内,品学兼优的总数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5%以内。
  5、小学部主要评比三好生、品学兼优生。
  三、程序:
  个人小结,由班级组织初评,征求任课老师意见,填写《靖江市实验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上报学校审批,交教导处入档。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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