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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室操作规程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4-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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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充分发挥音乐室的功能,为教学服务,促进音乐室环境整体上水平,特制订以下操作规程:

  一、教育学生爱护音乐室的设施设备,保持其完好性,提高使用率。

  二、认真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每节课前、课后检查电源开关、乐器设备的完好情况。

  三、课上教师要巡视辅导,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课后要整理好音乐器材,做到放物有序。

  四、爱惜室内公物。非上课、备课,不得擅自使用室内钢琴、投影机、录音机及敲击乐器等设备。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五、借用室内物品,须经室内责任人批准,办好借用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六、每天按要求做好安全保洁工作,做好防止失窃的措施,每学期结束时统计上报学校教育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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