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园稳定,促进素质教育的进程,营造优雅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市教委及东湖区社会治安综治目标管理的统一部署,坚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向学校签订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
1、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计划,坚持领导亲自抓,做好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为综治工作办实事。
2、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为师生提供优美、安定的学习工作环境。
3、及时做好综治工作,坚持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及时保障物资供应和财物的修理。
4、经常检查校园安全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的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
5、加强对学校小卖部的管理,禁止“三无”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出售,确保学生食品的卫生。
6、抓好食堂的管理工作,保持食堂环境清洁,除“四害”,严防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染事故的发生。
7、 严格财物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帐目清楚,帐资相符,无贪污、挪用、占用,遗失或被盗事件发生,无乱收费现象。
8、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加强配电间和电(线)路及电气设备(施)的管理,消防设置完好无损,不发生火警灾事故。
9、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物资进出的登记,保管有专人负责,帐目清楚,物品放置有序,不发生遗失、损坏、被窃事件。
10、管理好自行车,发证停放,经常检查,防止师生车辆的破坏和被盗。
11、加强校门、操场、走廊等共公场所的管理,管理打扫与保洁,公物设施完好无损。
12、加强综治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师生用电、防火安全
教育。
13、加强综治保卫安全的信息工作,反馈及时,积极参与协作,齐抓共管。
上述责任目标,不因责任人更换而改变,责任人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本责任状的执行情况,由学校综治领导小组检查考评,并实施奖罚。
综合治理负责人代表:
总务处综合治理责任人: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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