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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安全、纪律、清洁、内务考评意见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01-2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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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统一考评标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特制订以下考评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安全

  出现打架斗殴事件,参与者每人扣50分;无故夜不归宿者扣50分;有意严重损坏公物者扣20—50分;出现盗窃事件扣50分。学生携带违禁物品、使用违禁电器等,根据学校安全办管理要求扣10——50分。(如:携带扑克、打火机、烟、酒扣20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扣50分。)

  二、纪律

  下课后15分钟内,所有学生必须回公寓;回公寓后不能嬉戏打闹,不能大声喧哗,熄灯1分钟后寝室必须保持安静,开始进行考核;10分钟后所有学生到自己床位睡觉。未按时回寝室者扣5分/人;就寝过程打闹起哄者扣10分;熄灯不听招呼大声说话者扣5分;寝室大吵大闹、窜寝者扣10分;有意顶撞、不听招呼者扣20分;翻越围墙、护栏或进行其它危险游戏等扣20分/人。其它违纪行为视其情况扣1——10分。

  三、清洁

  寝室每天必须进行保洁,迎检时必须按最高创卫要求进行。床位厕所未扫、便槽有尿垢、洗手间未扫、垃圾未倒、地板未拖等每1—3处扣3分,4—5处扣5分;未进行保洁或创卫扣10分。其它情况扣1—10分。

  四、内务

  寝室内务必须按“十个一条线” (箱子、毛巾、盆桶、口杯、牙刷、床单、被子、水瓶、碗筷、鞋子摆放一条线)要求进行整理。被子未叠或未按要求、鞋子乱放、面盆乱放等每处扣3分;牙膏、牙刷、口杯等洗漱用品未按要求摆放扣3分;衣物乱挂扣3分。其他情况扣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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