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实验室赔偿制度
一、凡属质量问题或自然老化而引起的仪器损坏,免于赔偿。但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可作报损报废处理。
二、实验教师(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慎偶尔损坏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要如实填写仪器损坏单。对无法修复的仪器可作报损处理,凡属边章操作或其它失责现象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三、学生做实验时,如有仪器损坏,应登记造册,照价赔偿,情节恶劣者应加价赔偿。赔偿款应上缴学校入账。
四、经鉴定确己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 , 除低值、易损、易耗物品实验人员可直接注销外,其它均需办理报废手续。价值在500 元以上的,由实验教师(员)提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市、区)教育局(文教局)计财部门和装备站审批、处理。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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