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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课程管理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0-0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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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w.net   A、必修课程管理

  (一)学科类课程

  1、严格执行教育部《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湖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和课时。各年级组不准在节假日成建制补课。

  2、科学编排

  遵循学生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点,充分利用教学设施科学排课。既要保证学生在每学年都要学习每个学习领域的课程,又不能使学生并行的学习科目太多以至学习负担过重。

  3、合理授课

  对于必修课程,学生主要在行政班进行上课,这样有利于教学的连续性和班级管理。各年级组不准在节假日成建制补课。不准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4、优质教学

  学科类必修课程是为高中学生打下良好发展基础的重要保证,学校必须着眼于学生的发展,全面提高教学水平。要注重转变教师的教学观念,加强教研,改进教法,要培养学生主动学习和探究的习惯。

  5、全程监控

  学校教务科和教科室要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了解课程开设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促进课程健康实施。

  6、综合评价

  学生的必修课学业评价必须将学习过程评价与模块结业考试结合进行综合考评(详见《汉寿一中学分认定方案》)。结业考试由学校组织,要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公平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明考风考纪,严密考试组织,严格考试管理,严惩作弊行为,从严治考,使严格考试成为师生的共同意识与自觉行动。模块结束后,要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

  (二)研究性学习

  1、纳入教学工作计划

  2、年级组、及各备课组长根据学生特点制定研究性学习课题。

  3、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负责实施和评价工作。

  B、选修课程Ⅰ管理

  (一)课程设置

  1、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要求开足国家选修课程计划的60%至80%,满足学生个性发展要求。并不断完善力争开足100%。

  2、由教务科负责组建各学科课程小组。根据《湖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及学科特征和具体要求,提出开课方案。

  3、各学科课程小组,提出开课方案。该方案包括学科课程性质和学分分配情况,开设顺序,本学科教师开课能力。

  4、班主任根据学校拟开课方案,收集学生选课申请表,汇总教务科,安排开设教学班,上报课程委员备案。

  5、开发校园网络功能,提高教师和学生使用能力,尽可能使学生在网络上选课。

  (二)课程实施

  1、学生选修课程的数量和顺序应以自身发展方向为依据。有严格的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再选后续课。根据本人学习情况和学习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决定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及数量。

  2、学生可自主选择任课教师。同一课程同一学期有多位具有任课资格的教师开课,学生可在开班容量许可的情况下,预选合适的教师。

  3、学生参照学校每学期末公布的下学期预排课程总表,在所选课程的听课时间互不冲突的前提下进行选课,同时填写《学生选课单》,交本班班主任汇总。未办理课程选修手续,选修后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及格者,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4、教务科根据预选结果,确定开设课程和不开设课程并予公布。凡选修学生不足45人的课程,不设班开课。选到不开设课程的学生可另选或放弃。

  5、教务科于每学段开始前,正式公布各教学班学生名单,和任课教师;确定学生个人选课结果(正式课程表),发给学生本人,学生不得再更改课程和教师。

  6、个别学生选定课程后,符合免听条件的可到行政班主任处填写《课程免听申请表》,并向该门课程的授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免听的有关证明,征得授课教师同意后报教务科审核审批,准以免听。未获准免听者,应按校规随堂听课。

  7、所有课程若考核不合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不得学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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