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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5-1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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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江苏省昆山中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细则》。

  第二条教育技术装备及实验室、图书馆、信息技术、艺体馆(场)、卫生室等,是学校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完成教学大纲、教材任务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全校教师应充分利用这些条件,开展教育、教学和各种实践活动,以及自制教具、学具,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启迪他们的智慧,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科学素养,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三条技术装备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学校将在经费许可的前提下优先做好剔旧和更新换代工作,以逐步提高学校的装备水平。遵循国家的采购政策,择优购置教学设备、器材,反对不正之风,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第四条教育技术处是在校长室领导下的负责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管理的职能机构。教育技术处应与其他相关处室密切配合,落实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和开展实验技术研究及教学活动。

  第五条学校有一名校长分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经费落实,及时解决各种具体问题。

  第六条相关处室应切实抓好实验、图书、信息技术、艺术、体育、卫生等技术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技术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备。

  实验室、图书馆技术管理人员配备达到省颁标准的要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和网络管理技术人员由信息技术教师兼任。配备2名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学校类别、规模相适应的学历和评聘相应的技术职称,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第七条技术管理人员,在教育教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在政治上给予关心,工作上给予支持,在职称评聘、晋级、进修、评选先进等方面与教师一视同仁;合理计算他们的工作量;坚持实行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技术管理人员应努力钻研技术和业务,充实更新知识,有高尚职业道德,有过硬本领,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第三章实验室建设及科学管理

  第八条实验室建设

  1、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数量,实验设备数量,教学仪器的配备符合省颁标准。

  2、实验室和仪器室采光充分,供电合理,上下通水,排风良好。通风不良的实验室,不能进行化学实验。

  3、实验室应建立实验档案,以利于积累资料,总结经验。要做好组织工作,改善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以利于学生进行探索性实验和复习实验。

  4、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积极研究和改进实验装备和方法,配合教学自制教具、维修教具,增强实验效果。

  第九条科学管理

  1、教学仪器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学顺利进行的重要物质条件。全校师生应爱护教学仪器和节约实验用品。

  2、调入和购入的实验设备、仪器,要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建帐。

  3、实验室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仪器定位定柜存放,仪器柜卡片规范,贴放整洁合理。

  4、实验室财产每学期应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对应,根据需要及时补充。

  5、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对教学仪器进行常规保养,按不同性能与要求做好储存工作,以保持教学仪器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对损坏的仪器要及时修复,以延长使用年限。

  6、实验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需按申请、审批、注销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图书馆建设及科学管理

  第十条馆舍建设

  图书馆建设规模、藏书数量、设备设施按省颁标准规定的指标建设,完善藏书室、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

  第十一条藏书建设

  1、学校藏书建设应结合创“五星”级学校的标准制定书刊资料选购计划,复本量及剔旧,补充藏书应有目的性,要针对本馆的方针、任务和收藏范围,考虑师生的实际需要,做到馆藏的图书能在图书馆内流通,发挥其作用,提高利用率。同时,应坚持藏书建设的思想性原则,保证藏书质量。

  2、学校图书馆应优先采集教育部、省、市级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藏书量、藏书结构、藏书质量达到省颁标准。

  第十二条科学管理

  1、图书馆建立书刊总括登记、个别登记、注销登记三种登记制度并坚持执行。有保存价值的主要期刊应按年度装订成册,进行财产登记并编入藏书。

  2、按照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普通图书著录规则》《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对图书资料进行书刊分类、书刊著录、书刊排架,并按分类顺序排架。

  3、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中学图书馆应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增设著者目录。逐步过渡到计算机检索。

  4、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丢失损毁的图书应进行注销登记。注意保持图书馆的整齐规范和清洁卫生。

  5、剔旧是提高藏书质量、调整藏书结构的重要手段。应根据学校实际确定剔旧原则,开展工作。

  6、图书馆应本着勤俭办馆的原则,加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丢失、损坏赔偿等项规章制度及图书馆岗位职责,并坚持执行。

  第十三条读者工作

  1、学生阅览室应保证每天开放,办理借书证,每次限借不得少于二本。

  2、按时张贴海报,经常推荐新书,及时提供教学参考资料,解答师生咨询,开展书展书评活动,交流读书心得。

  3、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开设阅读教学选修课(包括:基本阅读教学课;图书和图书馆知识教学;工具书使用方法指导;图书馆道德与读书卫生;本校藏书结构介绍;以及其它阅读教学课)。

  4、积极进行或参加教育科研活动,开展馆际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章信息技术教育装备及科学管理

  第十四条信息技术教育装备建设

  从满足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开设和学校教学、管理手段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出发,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建设以校园网为核心的综合性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信息技术教学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内容。

  2、加强信息技术课的常规管理和研究,制订每学期的教学计划和周课时安排。学生在完成基础课程之后,应参加江苏省计算机学科统一考试。

  第十六条网络室及网络的常规管理

  l、注意设备的维修保养,对机器故障应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对造成的损失应明确责任,严格执行赔偿制度。设备调出或报损,需经学校领导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2、切实做好病毒防治,管理人员、教师所拷贝软件应确保来源可靠。学生不得自带软盘上机,使用软盘应统一管理。一旦发现计算机病毒,应立即隔离,请专业人员处理。

  3、要充分发挥机房的效益,除进行信息技术教学外,还可开展计算机学科兴趣活动、组织教师培训、课外对学生开放、对社会开放。

  4、确定网管人员管理网络,确保校园网可靠、安全运行。建立校园网管理中心,负责全校整体网络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教学软件正常运行、信息交流畅通。

  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6)第1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确保网络安全。

  第十七条教育资源建设及管理

  1、购买。结合学校实际,选择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软件及教育教学资源。

  2、开发。这类资源软件主要是以小型、单一功能为主的辅助教学和辅助管理软件。对于开发的软件要提高其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作用。

  3、共享。为节省资金和缩短开发周期,可采取学校间共享的方式,提高教育资源及应用软件的使用效率。

  4、重视软件的应用和管理,在教学和管理中充分使用和管理好现有软件。学校应建立有一定数量、高质量的课件制作材料库,以便教师在自行制作辅助教学软件时调用,充分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5、学校的应用软件建设应符合统一数据规范要求,采取分布式多层次方式,逐步建立校内教学数据库,以便数据共享、信息流通及网际互联。

  第六章艺、体、卫生室建设及科学管理

  第十八条艺、体、卫生室建设

  1、学校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场地、卫生室数量及器材设备、配备应符合有关规定。

  2、学校逐步建立艺术功能教室,组织校级乐队、舞蹈、合唱团等。

  第十九条科学管理

  1、艺、体、卫生设备器材是国家财产。要经常爱护设备器材。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音乐器材室规则、美术器材室规则、体育器材室规则、卫生室规则。

  3、调入和购入的艺体卫生设备器材要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建帐。

  4、音乐、美术、体育、卫生器材存放应定位定柜。

  5、各室财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对应。

  6、对设备器材应进行常规保养,大型体育设备每学期检查二次,涉及学生安全的设备器材应经常检查,对损坏的器材要及时修复,以保证设备安全,延长使用年限。

  7、各室设备器材的报废报损,需按申请、审批、注销的程序办理,报废报损设备器材应建立报销登记制度。

  第二十条装备效益

  1、充分发挥艺体设备效益,按教学大纲开足艺、体课时。

  2、学校组建艺体代表队,利用课余进行训练,形成传统。

  3、每年举行一次以上大型艺体活动,经常开展小型多样的艺体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相关处室应如实反映学校实验、图书、信息技术、艺体卫生各室建设、管理、效益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对于认真贯彻执行本细则,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于违反本细则,造成严重损失的部门和个人,除批评教育外,要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各处室应根据本细则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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