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教师年度教科研工作考核细则
20 年度 姓名
类别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及方法 |
分值 |
自评
得分 |
考核得分 |
备注 |
基
本
分
(16分) |
1.积极参加校本培训 |
每人每年至少72学时(以上级认定的为准),每少1学时扣0.1分(扣完为止,下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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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累计得分 |
2.按学校规定上好公开课 |
45周岁以上每年一次(未上扣4分);45周岁以下每学期一次(少一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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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听课 |
每学期听课20节,其中教务处记录的听课节数至少要有10节,如少听一节则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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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
准时参加,全程参与,发表见解,注重实效;尊重组长安排,按时保质完成教研活动相应任务,每学期不少于6次(以两周一次教研组活动记录为准)。缺一次扣1分,未完成相应任务有一次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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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 |
结合学科特点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有成果上交,每学期至少一次,缺一次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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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分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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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学总结与反思 |
每年度结合教学中的得失,撰写经验总结与反思。获得优秀得2分,合格得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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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可累计得分,但最高限4分。 |
7.辅导学生参加上级作文、科技、电脑、体育等竞赛 |
区团体三等奖得1分,区团体二等奖及以上得2分。学生获区二等奖、市三等奖每人次得0.3分,区一等奖、市二等奖、省三等奖每人次得0.5分,获市一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每人次得1分。在体育竞赛中获区团体前6名得2分,团体7—12名得1分;学生在比赛中获区前6名,每人次得0.5分,7—12名每人次得0.3分。(同一竞赛中团体奖或学生奖累计取最高分,不重复得分,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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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承担对外教学观摩活动 |
承担片级及以上教学观摩活动,每次得1分。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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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参加教学比武 |
片级及以上优质课、基本功等竞赛中获奖得2分,区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得3分,最高得3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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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参加教学论文、教学设计、课件等评比活动,成果明显。 |
教学论文、教学设计、课件等教学成果在区级报刊发表或获奖得2分,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获得区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得3分,最高得3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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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展课题研究 |
承担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正常,通过中期评估时,课题主持人得2分,核心成员得1分,其他参与者得0.5分;课题结题时合格及以上,课题主持人再得2分,核心成员再得1分,其他参与者再得0.5分。(课题成员必须有成果体现,才能得相应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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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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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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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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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确认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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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第8*、9*、10*、11*条,在本轮岗位聘任中,如某一年度能够得分,则其它年度也可得到同样的分数。
2、教师所负责或分管的工作(行政工作除外),在区或市级的检查或考核中获得荣誉,可以参照相应条款计算综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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