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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竞聘学校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所属栏目: 校长办公室范文  更新时间:2015-11-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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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快速、全面发展,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枣政办发[2006]38号文件)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局直属学校及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枣教发[2007]45号文件)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干部岗位设置标准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教局党委批准,决定公开竞聘学校领导干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基本方针,采取公开竞聘、择优聘任的办法,激励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通过公开竞聘,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个人有压力、整体有动力、工作有活力的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公开、平等、竞聘、择优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竞聘职数

  学校副校长3名,工会主席1名。

  四、竞聘条件和资格

  (一)竞聘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高,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决策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2. 顾全大局,积极维护学校稳定,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大是大非面前能经得起考验,始终和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3. 清正廉洁,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协作、开拓、创新精神,立志于学校的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身作则,乐于奉献。

  4.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工作勤奋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善于沟通协调,具有很好的解决实际问题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5. 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实际,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事,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工作实绩突出。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竞聘资格

  1. 年龄在48岁以下。

  2. 担任中层干部正职3年以上。

  3. 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教师资格。

  4. 近3年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竞聘程序和方法

  1.宣传发动

  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公布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动员。

  2.公开报名

  组织参加竞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书原件。同时填写《竞聘报名登记表》,自愿填报竞争职位。

  3.资格审查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上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参加竞聘人员名单。

  4. 组织竞聘

  参加竞聘人员要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讲,演讲时间限10分钟。竞聘演讲的主要内容包括任职优势、任职后的设想和思路、工作目标、竞聘态度等,突出竞聘者政治思想表现、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务实廉洁和创新意识等。

  5.民主推荐

  全体教职员工和专家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所有竞聘者进行民主推荐,全体教职工推荐占60%,专家评委推荐占40%。当场唱票、计票。

  6. 组织考察

  市教育局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全面考察。

  7. 任前公示

  将拟任人选在校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

  8 .聘任

  公示结束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任职程序报市教育局党委审查批准,由校长签订聘任书,聘期3年。

  六、竞聘工作纪律

  公开竞聘工作必须接受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要做到“五个严禁”:

  1.严禁违反程序。参与组织公开竞聘的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秘密。

  2.严禁拉票贿选。参加竞聘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借竞聘上岗之机拉关系、走门子,严禁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3.严禁弄虚作假。参加竞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演讲内容情况属实,严禁夸大吹擂,不切实际。

  4.严禁干扰竞聘。参与民主测评的人员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或者诽谤诬告他人。

  5.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干部、群众对公开竞聘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组织检举,对违纪人员一经发现将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公开监督举报电话:8688328(市教育局)、3181099(十五中),电子信箱:Z8688328@163.com

  七、竞聘时间安排

  1. 8月24日上午9:00公布竞聘方案

  2. 8月24日上午10:00—11:00组织报名

  3. 8月24日上午11:00组织资格审查,公示竞聘人员名单

  4. 8月24日下午3:00组织竞聘演讲、民主推荐、公布推荐结果

  八、本方案由学校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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