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的管理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的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

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

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严禁校外心理障碍人员进入校门。
2、学校及时发现行为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教职员工,原则上应规劝 他们离岗

回家。离岗后待遇按相关人事政策办理。
3、个别情况下,校内如还存在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员工的话,应加强管理。

对不合格员工应经常性谈心教育。对心理障碍应及时观察,一旦发现情况异常,

应马上劝其回家治疗。

  • 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的管理制度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日常工作保送和事故及时报告制度    下一篇:行为不良学生帮教制度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