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教职工教育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一、本办法所积成绩作为本校教职工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树模的基础分数。
  二、年度考核、评优树模以年度内各项内容积分为准;职务晋升以任职期间内各项内容积分为准。积分高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工龄长、学历高、任现职务时间长者优先。
  三、积分办法:
  1、民主测评(20分)。由所在年级组(部门)全体成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民主评议,评出相关人员此项内容的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分别积20分、18分、16分、14分。
  2、教育教学成绩(30分)。教学人员初中以教研室出具的会考成绩证明为准,A等30分,B等积25分,C等积20分。高中以学年末考试成绩为准,语、数、外三科年级第一积30分,第二积25分,第三积20分;其它学科年级第一积25分,第二积20分,其余名次不积分。处室教辅人员由处室负责人参照工作实绩按30分、25分、20分标准,综合评定被考核人的该项积分。其它不参加会考(考试)的学科任课教师的成绩,按学校统一组织的考察成绩和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情况积分。
  3、奖励分数:
  (1)计划、总结齐全者积1分。
  (2)班主任、年级组长积2分,教研组长积1分。
  (3)受省、市、县、教育局、校支部和校委会(模范党员、先进教师)表彰者,分别积5、4、3、2、1分。
  (4)省、市、县、学校教学能手或优质课教师分别积5、4、3、1分。
  (5)在省、市、县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论文原件交办公室验证),分别积3、2、1分。
  (6)竞赛指导或辅导积分,按国家、省、市、县分别积4、3、2、1分。
  以上六项每项只计最高奖,不重计。
  四、下列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1)迟到、早退一学期累计20次以上、旷工一天以上、或病、事假超过两个月以上的教职工。
  (2)班级出现重大不安全事故的班主任,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师。
  (3)乱收费、乱定资料、与学生之间帐务不清的教师。
  (4)初中年度县会考成绩名次在10名以后的教师。
  (5)民主测评优秀票达不到70%的教师。
  五、下列教职工不得晋升职务:
  (1)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有关晋升职务资格条件者。
  (2)任职期间在本单位未担任相应学科教学工作者。
  (3)初中教师教学成绩任期会考中有取得D等以下成绩记录、高中教师任教学科语、数、外成绩任期内平均成绩排名为同学科末尾者。其它不参加会考(考试)的学科任课教师任期内未获任何专业奖励或指导学生获得奖励者。
  (4)任期内受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5)任期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调配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者。
  (6)任期内因工作失误给学校声誉或工作带来不良影响者。
  (7)民主测评支持率在70%以下者。
  (8)学科无职务岗位。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制度    下一篇:法制教育制度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