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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技室主任责任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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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技术室是为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的教学辅助机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的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具体职责范围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宣传、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统筹、协调、规划全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根据学校发展和教学需要,负责制定我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和改造规划,进行建设和改造的方案设计及组织实施,实现我校教育技术的现代化。
  三、推进现代教育手段与方法的改革,发展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育等新兴现代教育技术;跟踪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推广普及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
  四、负责制定教师及管理人员的教育技术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培训;参与多媒体课件的开发制作,为教师提供课件开发制作的技术支持,保障学校多媒体教学任务的完成。
  五、根据教学需要,负责非书教学资源建设和管理;负责现代媒体教材建设的立项论证、检查、评估和组织专家鉴定。
  六、负责校园网建设规划起草、方案设计和组织项目实施。推进各类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建设,不断丰富网上信息资源。
  七、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校园网管理制度》,对校园网进行运行、使用和安全管理及维护,制定具体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方法,保证网络及信息的安全。
  八、开展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和应用研究,推广研究成果。
  九、配合做好学校宣传,利用闭路电视和校园网等技术手段,对内做好学校的大政方针、重大事件及活动宣传;对外做好学校的形象宣传。
  十、完成学校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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