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条件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高尚的师德。

二、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坚持改革探索,不断创新,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教学或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四、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教师需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任务。

五、在编教师须调入深圳教育系统工作三年以上,临聘(民办)教师须在龙岗教育系统工作三年以上。

六、师德师风良好,没有查实的投诉。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教职工综合量化评估细则    下一篇: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