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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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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要提高学生的素质,培养新世纪的人才,首先应提高全体教师的素质,因此加强全员岗位培训十分必要。
  第一、坚持每周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学习,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师德修养和业务理论水平。
  第二、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理论学习须遵守学习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笔记,并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
  第三、加强岗位练兵,要求教师为人师表,说标准普通话,写规范汉字,具有驾驭课堂的能力。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加强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的培训。
  第四、全体教职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岗位培训。
  第五、抓好师徒结对子工作。定出师徒公约,双向考核,限期达到培养目标。
  第六、坚持科研兴校,选派上进心强、素质好的教师开展专题研究,培养典型。
  第七、学校定期对教职工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教职工评聘、晋级提薪挂钩。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制度的制定,要立足本校实际,制定长期、近期规则,注意充分考虑数量、质量、学科分布、年龄层次、职称结构等因素。
  第一、制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岗前培训或在职培训的方法,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业务、政治理论、教育法规的学习与培训,定期对青年教师的工作情况检查、验收、评价,切实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
  第二、重视“以老带新”、“师徒对子”以及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通过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青年骨干教师要努力加强自身学习,应成为教学、科研工作的中坚力量。
  第四、学校要创造条件组织骨干教师外出学习,拓宽思路,发挥作用。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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