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学校车辆管理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车辆管理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为加强车辆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公务用车“安全、规范、节约”,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车辆使用范围

1.教职员工通勤、各处、室、办领导及相关人员公务活动。

2.上级领导及各兄弟院校领导来校检查、指导、交流、洽谈工作;来宾或专家来校参观、讲学、做报告。

3.本校师生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文艺汇演及其它竞赛活动和其它全校性集体活动。

4.临时、紧急、突发事件。。

5.其它重要工作。

二.车辆统一调度规定

1.日常车辆在本市区执行公务由总务处车辆调度统一管理调度,车辆出本市须经主管校长同意并持有长途路单。

2.校领导及各处平时市区用车按相对固定的安排直接派车,周日和节假日用车须由学校统一安排。

3.驾驶员出车时原则上是驾驶自己保管的车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车辆驾驶。校行政办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配车辆和驾驶员。驾驶员公差(不驾车)或请假,其保管车辆的所有证件、钥匙须上交总务处暂存。

4.符合用车范围的部门和个人外出执行公务,由校行政办主管人员签发“派车单”,驾驶员在接到派车单后随持单人员按照“派车单”上的工作安排外出。在特殊情况下,校主要领导或校行政办主管人员可直接调车,先用车后补手续。驾驶员不经校行政办主管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出车。

5.驾驶员要严格按照“派车单”中的出车时间、线路、目的地安全行车。用车部门和个人不得要求驾驶员违反“派车单”任务出车。

6.车辆外出执行任务返回后,驾驶员应及时向派车人员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并把车辆停放在校园内指定位置。

三.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 校行政办要加强驾驶员日常管理,坚持组织开展安全学习与教育,做好安全行车的监督检查工作。

2.驾驶员要经常学习业务和交通安全常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认真执行有关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违章、不违法,无责任事故,确保行车安全。

3.出车前和执行任务后,驾驶员应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位设备的完好情况,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4.驾驶员要节约用油,市内凭校行政办发放的加油卡加油,出差临时加油返校后要进行登记,每次加油前要自觉进行里程登记。

四.车辆值班规定

1.节假日、星期天和下班时间,驾驶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驾驶员应随叫随到。节假日校行政办安排固定值班车辆,其它车辆钥匙交校行政办统一保管,有特殊情况校行政办统一派车。

2.值班期间,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准饮酒、赌博,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脱岗,违者按学校考勤和值班规定处理。

五、车辆保管维修规定

1.驾驶车辆原则上实行一人一车制,驾驶员对所驾驶的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2.驾驶员要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和清洁,发现车辆有故障,自己应首先进行修理。自己确实无法修理的,须经校行政办主管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并确认同意,由校行政办安排人员到学校指定维修部门维修。

3.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需要修理的,经随车人员确认,及时与校行政办主管人员联系同意,维修后持有效发票和修理的项目、更换零配件的清单及更换的旧零配件向校行政办主管人员汇报,经确认后方予报销。

六、违规处理规定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学校车辆管理规定,违反学校车辆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个人承担,并按以下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未经批准私自出车,1次罚款10元;随意将车辆转借他人,一次罚款15元;未按要求停放在学校指定位置,一次罚款5元;停放在校外,一次罚款10元。违反本规定2次,校行政办予以通报批评;违反3次及以上,校行政办将车辆和钥匙收回,驾驶员停职检查,报学校研究予以调离或解聘处理。每次私自出车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学校教研制度    下一篇:学校用电管理规定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