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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节假日加班的有关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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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班申报
  1、双休日及其它节假日各部室因工作需要申报加班,应提前一日填写《加班申报表》报办公室(无特殊情况不得补报),办公室统筹安排后报校长审核。
  2、办公室依照校长签署意见,通知各部室落实加班(未接通知则不加班)。
  二、人员核定
  1、补课期间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加班人员。课程部负责人1名/天,干事1名。学生部负责人1名/天,干事2名/天,校医1名/天。食堂负责人1名。
  2、其他部室负责人及干事加班依据工作需要酌情而定。
  3、职工加班人员由主管部室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与部室人员一并申报)。
  三、加班要求
  1、各部室应严格按照校长签署意见落实加班,中途不得增减人员。
  2、各部室要对所属加班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中途不得离岗、脱岗,要切实完成加班任务。
  3、办公室对加班进行总协调和督导检查,月底,依据实际加班情况核发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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