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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印教学辅导资料管理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5-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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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为学生购买、代购、推荐辅导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教师个人购买用于教学的教辅资料由备课组统一申报,由学校报销并在校图书馆登记入册进行管理。

  三、学校教师需速印的教学辅导资料要备课组长确认,经教务处审批,原则上不允许科任教师单独速印教学辅导资料。

  四、对各学科的教辅资料速印具体分配。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          每周二次;

  物理化学                每周一次;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每月一次。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          每周二次;

  综合学科                 每周一次。

  另:对于毕业班、重点班的速印资料次数可以视情况增加次数,需经教务处确认。

  五、教师速印完毕后要将速印的教辅资料存档,并作好记录,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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