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进一步加强寝教室公共财产管理力度,发挥财产效益,提高使用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教学的深化改革,特制定《寝教室财产管理及赔偿办法》,望各班遵照执行。
一、寝教室财产管理办法:
1、寝教室财产管理范围及项目:
(1)建筑设施:门窗(含门锁及窗扣)、床铺、玻璃、黑板、屋顶、地面、内外墙面。
(2)教学辅助设施:讲桌、课桌、椅。
(3)室内外(含走廊)电料及照明设施:包括灯管、扬声器、光纤插座、电源开关、电源插座及线路。
(4)扫帚、水桶、垃圾篓、拖布等卫生设施。
(5)窗帘、标语牌、安全出口标志牌等设备。
2、寝教室财产管理责任要求:
(1)寝教室财产的管理是班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班主任应负全部的管理责任,对财产的管理考核将纳入班级管理的量化分值考核中。
(2)教育处、总务处负责寝教室财产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考核、奖惩等工作,总务处还负责配备、调整、维修、更换等工作(限正常折旧或非人为损坏项目)。
(3)寝教室财产均执行登记制,每学期教育处、总务处按寝教室财产配备规定,统一修好配齐,并经班主任认可、签字,一式两份留存,做为考核依据。
(4)各班寝教室财产出现损坏,班主任或劳动委员(寝室长)应及时向教育处、总务处报告,由教育处调查鉴定,由总务处维修。
3、各班需维修的财产以书面形式及时报总务处维修,具体规定如下:
(1)交费维修:发现人为损坏,班主任或劳动委员(寝室长)应及时向教育处、总务处报告,教育处调查鉴定由班级或学生个人承担经济责任的,总务处核定并确定交费金额后,凭财务处交费收据安排人员维修,维修后班主任在维修单上签字。
(2)不交费维修:自然折旧,班主任或劳动委员(寝室长)应及时向教育处、总务处报告,总务处安排人员维修,维修后班主任在维修单上签字。
(3)清洁卫生工具每学期由总务处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学期中途的人为损坏或丢失由班级自行负责。
4、寝教室财产管理具体要求及检查标准。
(1)床铺、课桌椅:数量与实有学生数相符,无损坏、无残缺变形、无刻画及涂抹。
(2)灯具、电料:安装整齐,不移位,能正常使用,无损坏。
(3)玻璃:数量齐全无破损。
(4)黑板:完好无破损。
(5)门窗及配件:完好不缺部件,不变形,能正常使用。
(6)墙壁、地面、顶硼:墙面、墙角、顶棚、地面完好无损。
(7)清洁卫生工具:完好无损、不缺件,能正常使用。
二、寝教室财产保护办法:
1、全体师生均有责任和义务爱护寝教室财产,各班应及时表扬表彰爱护公物的好人好事,坚决制止破坏公物的不良行为,杜绝损坏公物事件的发生。
2、各班班主任兼任本班寝教室财产管理员,负责协助教育处、总务处调整课桌椅,登记维修项目,催缴维修费,维护好本班的各项财产。
3、各班课桌椅和清洁卫生工具在开学初实行借领和登记制。各班主任从总务处借领课桌椅及其他财产后应仔细检查,确认数量后签字登记。对于自然折旧财产应在确认单上注明。课桌椅交由学生保管和使用,做到人物对号、各负其责。每学期结束,教育处、总务处对各班财产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有损坏或丢失的财产应责成学生或班级赔偿。
4、各班班主任作为班级寝教室财产保护管理的总负责人,指导劳动委员(寝室长)管理寝教室财产,做到包干使用,责任到人。应经常检查寝教室财产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故意损坏寝教室财产者,除照价赔偿损坏财产外,其违纪行为按相关制度给予处分。
三、寝教室财产管理考核及赔偿办法:
1、加分标准:能对学生进行爱护财产的常规思想教育,且有计划有活动(+5分);对财产管理措施有力,学期检查班主任积极配合(+15分);学生损坏赔偿兑现好(+30分)。每学期共计50分。
2、 扣分及赔偿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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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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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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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赔偿金额
|
扣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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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 座(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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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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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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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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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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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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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 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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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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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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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 板(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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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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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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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关(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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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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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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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灯(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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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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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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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椅(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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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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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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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门(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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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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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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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桌(张)
|
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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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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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声器(个)
|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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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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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 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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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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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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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 铺(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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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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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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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与奖惩:
1、教育处协同总务处于每期期末对各班教室财产进行常规检查,根据实际进行加减分;并将各班考核结果,通报全校。考核结果直接纳入班主任津贴结算。
2、依据考核结果,对班级财产管理较好的班主任奖励50—100元。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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