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及师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秩序,保障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拟定本规定,望校内外有关人员自觉遵守,具体如下:
1、到校来看望子女的家长(或监护人)须在和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取得联系后,方可在学校停留。
2、因工作的需要、业务的需要或走亲访友的需要进入校园的,须在有相关老师和学校领导证实的情况下方可在学校停留。
3、严禁闲散人员在任何时间在学校闲逛、与学生接触,否则学校将以扰乱学校公共秩序的名义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督促公安机关予以执法处置。
4、全体师生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5、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兜售货物,严禁不明身份人员以各种名义进入校园从事商业活动。
6、除学校放假外,走读生出入校园要出示走读证,非走读生出入校园要出示班主任的批复,否则按违纪处理并将责任追究到班级。
7、当天负责前后门值日的教师应按学校安排准时到岗和坚守岗位三十分钟以上,不得迟到、中途离开和早退,如因值日不到位而引起的后果由值日责任人全部负责。
8、政教处领导每天应对有无闲散人员进入学校和学生有无随意外出学校的情况作如实登记,并建立排查档案,遇到问题应作初步处理。
9、负责监督有无小商小贩进入校园的校级干部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协同政教处和后勤处开展管理工作。
10、本规定将报送公安机关备案,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执行。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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