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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上网实名注册登记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8-09-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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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我校互联网信息安全的管理,规范上网用户上网行为,维护我校的安全和稳定,根据国务院信息办、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教育部等部门颁布的相关网络管理条例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利用我校校园网开办网络服务必须实行实名注册制度,申请入网的用户应认真阅读《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范》,我校校园网用户应积极配合实施实名注册制度,提供准确有效的注册资料,到电教馆网络管理中心领取《漯河教育网用户实名申请表》,或在网络管理中心主页(http://www.lhjy.net)下载;填写好的《漯河教育网用户实名申请表》送到网络管理中心,办理实名开户手续。网络管理中心对申请用户进行统一分配上网帐号和初始密码。

  二、用户若需停止校园网的使用,本人所在单位应到市电教馆网络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学生团体或机房申请入网必须先提交申请,经其主管部门盖章认可后方可到网络中心进行申请,网络中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及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办理。

  四、我校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执行国家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发布的信息负责。

  五、我校校园网用户必须保管好的自己的上网帐号和密码。严禁转让或借予他人使用,避免他人使用自己帐号上网从事违法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六、我校校园网用户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网络上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信息。

  七、我校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以上所有规定,否则信息管理中心有权停止其帐号使用,终止其接入校园网络,并通知公安机关依法查办。

  八、利用我校校园网开展应用网络服务和利用校园网发布信息,皆适用本规定。本通知所称网络服务,包含在校园网上以网站、电子邮件、个人主页、电子公告牌 (BBS) 、论坛、聊天室、留言板、 FTP 、搜索引擎、网络游戏服务器等交互形式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文件上传下载、网络游戏、电子商务等行为。

  我校开办网络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重视,切实执行实名注册制度,加强网络服务的用户和信息管理,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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