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学校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2-05-16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根据教育部等七部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指示精神和北安管理局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端正师德师风,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严肃教师纪律,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研究决定与所有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

  一、对有偿家教的界定

  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面向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从事有偿家教: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3、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自习)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4、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的,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

  5、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的;

  6、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的。

  二、对有偿家教的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当年一律取消评优、评奖、晋升、职称评选等资格,本年度考核不准评为合格以上。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作落聘待岗一年处理。现任劳动模范、名师、县域优秀教育人才、优秀教师、十佳教师、教学能手、骨干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2、对有偿家教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关于优秀教师从事无偿家教的暂行规定    下一篇: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书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