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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教研组长考核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2-09-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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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教研组长的工作效益,规范落实教研组工作和教学常规管理,充分发挥教研组工作在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

  教研组长工作考核采取以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核标准,由教导处落实考核的各项工作。

  二、考核项目

  1、计划总结(10分)

  要求:期初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期末有工作总结。

  考核标准:每学期初教研组长按教导处提出的工作计划,结合本组的实际情况制订出教研工作计划的得分5分;期末能根据一学期来的活动情况撰写工作总结的得5分。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的,酌情扣分。

  2、常规检查(20分)

  要求:按教导处布置认真做好本组教师各项教学工作的检查、督导、反馈与考核。

  考核标准:能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常规检查、督导工作,并进行反馈,对本组老师教学工作(备课、上课、作业等)进行实事求是、严格认真的考核,并认真记录,根据教导处要求提供考核数据。敷衍拖拉不能认真进行的酌情扣3-5分,少进行一次扣5分。

  3、教研活动(30分)

  (1)组织理论学习与专题研讨(10分)

  要求:组织本组老师进行理论学习与专题研讨每学年不少于2次,学习新课程理念,先进教学理论,课程标准,推广教学经验。

  考核标准:能保质保量完成的得10分;

  (2)教学观摩活动情况(20分)

  要求:组织本教研组每月一次的大型教学观摩活动情况。

  考核标准:按学校要求认真组织本教研组开放日活动,并做好“说、听、评”三位一体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能根据上级与学校的要求积极推荐老师参加校级以上公开课,并认真组织本组教师参与说听评。若组织不力,每缺上述一次扣5分。

  4、听课评课,(10分)

  要求:每学期随堂听课、评课不低于15节

  考核标准:每学期随堂听评课不低于15节,课后及时进行评课,每缺一节的扣0.5。

  5、第二课堂(学科活动)活动开展情况(10分)

  要求:根据学科特点,每学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校级第二课堂活动。

  考核标准:认真组织第二课堂或竞赛活动并且效果良好的得10分;没有组织的不得分。

  6、各项临时性工作的安排与提交(20分)

  考核标准:按时参加校内外组织会议。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教导处及学校交给的一些临时工作的得20分(本组教师各项计划、进度、总结及试卷的提交),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拖欠一天扣1分;不能按质按量的每少一次扣2分。会议无故迟到,扣除0.5分,无故不参加会议,扣除1分。

  三、考核程序

  1、教研组长考核由教导处牵头执行,对教研组长常规工作进行分项量化考核后,按得分高低排序。

  2、报备校务会,确定A、B、C三个考核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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