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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骨干教师系列评选方案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2-09-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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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教育发展需求,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升我校教育的内涵品质,对接闵行区“骨干教师系列”评选工作的要求,制定我校骨干教师系列评选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正之

  组员:常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校办主任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师德高尚,求真务实,积极向上,事业心强,身心健康,有强烈的个人发展需求,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的培养潜质。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建设中能发挥重要作用。

  4.学科带头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任职三年及以上;骨干教师须入职五年及以上;骨干教师后备和希望之星须入职三年及以上。

  5.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者,不予评选。

  (二)希望之星

  除达到上述基本条件以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开设过校级及以上公开研讨课,获得等第奖;

  2.获得区级及以上教学评比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主持校级及以上小课题、课题并已经结题且获得“合格”及以上评价;

  4.参加过校本教材的编写;

  5.开发或主持过校本研修项目;

  6.参加过区市级专项培训;

  7.获得校、镇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

  (三)骨干教师后备人选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至少以下每一类别中的任意一项条件,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行政奖励者优先。

  参评德育或班主任系列骨干教师后备人选,须在岗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者,所具备的条件中必须有一项与班主任或德育工作有关。

  1. 教育教学

  (1)校级及以上教学评优、教学技能展示活动中获得等第奖;

  (2)所教班级在同年级学科教学质量名列前茅或进步明显;

  (3)班主任所带班级获校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或优秀中队称号。

  2. 教育科研

  (1)参与过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

  (2)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校级论文评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3)参与校特色项目或校本课程(教材)的开发与编写,且有成果。

  (四)骨干教师

  申报骨干教师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至少以下每一类别中的任意两项条件,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行政奖励者优先。

  参评德育或班主任系列骨干教师人选,须在岗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者,所具备的条件中必须有一项与班主任或德育工作有关。

  1. 教育教学

  (1)开设片级及以上展示课;

  (2)校级教学评优、教学技能展示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3)任教班级教学质量在同年级名列前茅或进步明显;

  (4)班主任所带班级获区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或优秀中队称号;

  (5)获得校级班主任技能大赛或主题班会评比二等奖及以上。

  2. 教育科研

  (1)主持过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

  (2)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校级论文评选二等奖及以上;

  (3)参与校特色项目或校本课程(教材)的开发与编写,且有成果;

  3. 辐射引领

  (1)曾带教青年教师1-2名;

  (2)开设过学校或区(片)级学科教研培训讲座;

  (五)学科带头人

  申报学科带头人除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上述骨干教师申报条件。

  四、评选程序

  1.成立学校“骨干教师系列评选领导小组”,各类骨干教师参评人选均采取教师本人申请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对提出申请的教师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相应骨干系列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三天。

  五、区级骨干教师系列评选

  学校只推荐上报获得校级骨干教师系列称号的教师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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