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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年度贡献奖”评选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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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奖励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选树优秀典型,营造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校在人才培养、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改革发展,特设“年度贡献奖”,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所从事的工作受到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2.在学校管理服务、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1)教育贡献奖:班级管理出色,获省级以上荣誉、表彰;或班级在中考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参加班主任基本功比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教学贡献奖: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在中考取得突出成绩;或在优课评比、基本功大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教研贡献奖:所承担的教研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教研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推介。

  (4)服务贡献奖:学校教辅人员在服务师生、服务教育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市同类学校中产生较大影响。

  (5)管理贡献奖:学校管理人员所承担的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对提升学校美誉度作出重大贡献。

  三、评选程序

  采用学科部门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参评对象为个人或团队(三人及以上),参评对象根据评奖条件,填写《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年度贡献奖”申报表》(见附件)。党总支、校长室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四、表彰奖励

  1.“年度贡献奖”每年年底评选。

  2.个人或团队最多只能申报一个奖项,每个奖项最终获奖数额个人不超过一个,团队不超过一个,如无符合评选条件,则相应奖项空缺。

  3.获评“年度贡献奖”的个人或团队,由学校颁发证书和校长特别奖,个人单项贡献奖每人奖励1000元,团队贡献奖视人数多少和贡献大小奖励团队2000至8000元,如个人已取得单项贡献奖,则在团队中不重复享受。

  4.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道德讲坛等方式对每年评选出的“年度贡献奖”获得者进行集中宣传。

  5.本办法从2018年12月起试行,解释权归党总支校长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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