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初中工会考评表彰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5-30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增强学校工会组织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增强工会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有效发挥表彰工作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推进学校工会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根据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优评先项目及参评范围

  (一)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会干部

  (二)“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全校女教职工

  (三)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全校教职工

  二、评优评先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项法律法规,政治觉悟高,政策水平好。

  2.爱岗敬业,本职工作完成好;热爱工会工作,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3.以人为本,乐于奉献,情系教职工,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受到教职工的广泛称赞和拥护。

  (二)“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带领女教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工作中成绩突出。

  2.热爱女教职工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女工工作的新方法,充分发挥女职工的作用、成效显著。

  3.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受到女职工拥护。

  4.组织女教职工开展教学研究、文娱体育等活动,提高女教职工素质,促进身心健康。

  (三)文体活动积极分子

  1.热爱文体活动,并能带动其他教职工积极参与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

  2.积极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并能在其中起到骨干作用。

  3.由学校组织参加的省、市级业余文体比赛获前三名的可直接评奖。

  三、评优评先的组织、申报、审核确定及表彰奖励

  (一)每年3月下旬,召开工会会员会议,认真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和各评优评先《申报表》及先进事迹材料,经审核盖章后报校工会,校工会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审核。

  (二)经审核的评选结果,由校工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由校工会发文确定获奖名单。

  (三)获奖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于每年5月1日前进行。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中学党建带工建工作制度    下一篇:初中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