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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考勤条例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5-3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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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职工一个月中,第一次迟到、早退扣5元,第二次起每次扣10元。集会、升旗仪式无故缺席一次扣10元。

  2、教职工一学期旷课一节扣奖励性绩效工资500元,旷工一天扣1000元,旷工两天,则扣除当学期计算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一半。一个月中,一次无证临时出门扣50元。

  2、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发现一次扣100元。

  3、重大教学事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罚。

  4、学校设立学期考勤奖,奖金为500元,奖金发放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一学期内请假在3天以内的为一等奖,奖金全额发放;

  (二)一学期内请假累计3-5天为二等奖,按全额奖金的75%发放;

  (三)一学期请假超过5天的,得50%

  (四)一学期请假超过15天的,不得此奖。

  (五)一学期请假达一个月及以上者,不得此奖并按比例扣除常规工作完成奖及师德考核奖。

  (六)一学期内旷工或旷课一次的,不得此奖。

  (七)一学期内无证临时出门二次的,不得此奖。

  (八)说明:迟到、早退累计10次为旷工一天,零星假8课时为请事假一天,无证临时出门二次为旷工一天。

  (九)学校将不定期抽查教师在岗工作情况,如果有教师不在岗并且未请假将按旷工处理。

  (十)身患特种疾病经校长室认可的教职工可适当放宽考勤。(主要是指临时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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