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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奖学金发放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4-0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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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教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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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宗旨

  激励在校学生遵守纪律,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

  二、奖项

  1.类别

  高考升学、期末全市统考、学校学科知识竞赛。

  2.等次

  设高考升学特别奖、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五个奖项。

  三、获奖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优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热心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在学生中能起模范作用。

  3、学习成绩名列本年级或全市前茅。

  4、体育达标或学期体育成绩及格。

  四、奖励等次及金额

  (一)高三年级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高考升学特别奖:奖升入清华、北大者,每人6000元。

  2、特等奖学金:奖每期期末全市高三统考进入全市理科前十名、文科前五名者,每人2000元。

  3、一等奖学金:高三期末考试年级第一名至五名,或理科全市第十一名至二十名、文科全市第六至十名者,每人1000元。

  4、二等奖学金:高三期末考试年级第六名至十名,每人500元。

  5、三等奖学金:高三期末考试年级第十一名至三十名,每人200元。

  (二)初一年级—高二年级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全市期末统考:

  ①特等奖学金:奖每期期末全市高中统考进入全市理科前十名、文科前五名者,每人2000元。

  ②一等奖学金:奖初中期末考试年级第一名;高中期末考试年级第一名至五名,或理科全市第十一名至二十名、文科全市第六至十名者,每人500元。

  ③二等奖学金:奖初中期末考试年级第二至五名;高中期末考试年级第六名至十名,每人300元。

  ④三等奖学金:奖初中期末考试年级第六至二十名;高中期末考试年级第十一名至三十名,每人100元。

  2.学科知识竞赛(活动方案见附件)

  ①高中各年级文、理科第一名:奖1000元。

  理科第2—5名:奖600元;理科第6—10名:奖400元;理科第11—20名:奖200元。

  文科第2—3名:600元;文科第4—7名:400元;文科第8—12名:200元。

  ②初中各年级:第一名奖500元;第2—5名奖300元;第6—10名奖100元。

  介福路校区学生进入获奖名次按以上奖励进行。如该年级不足三人,则单独取年级第1名、第2名、第3名分别按二等奖、三等、三等奖发放。

  五、评定办法

  1、班主任、政教处对学生思想政治表现作出鉴定。

  2、教务处根据学生思想政治鉴定、学期统考成绩、学科知识竞赛拟定获奖学生名单。

  3、学校行政会审定。

  六、附则

  1、高中分文理科后,统筹考虑各等次奖励。

  2、本办法从二0一二年上期起执行(包括2011年下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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